儿保科主治医师任职要求与岗位职责
一、任职要求
1.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专科以上学历,有相应级别医院的临床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儿童保健管理经验,德才兼备,从事临床工作五年以上;
2.具备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恪尽职守、德才兼备,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品德;
3.全面系统的掌握儿保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儿保临床经验,能解决儿保临床业务上疑难问题,主持儿保科及辖区儿保工作计划的制订及实施,具有全面负责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全面指导科室及检查儿童健康管理业务工作;
4.具有督促检查科室及基层各单位工作质量的能力,严格把好儿童健康管理质量关并进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与评价的能力,以及全面负责并指导科室及乡村两级的能力;
5.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能结合本专业儿保业务发展动态等实际情况加以有效运用。能主持制订本专业、本单位业务建设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等;
6.能全面组织儿保专业的教学工作,负责有关理论大课、经验交流、儿保病案讨论、主持儿保专业学生临床实习等工作。能负责并组织儿保人员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承担授课,评定成绩和业务考核;
7.具有大局意识,服从院科工作安排,具有计算机办公文书综合能力。
二、岗位职责
1.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能够胜任儿保门诊诊疗和辖区督导工作。
2.在科主任领导下,承担乡镇(街道)儿童健康管理、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在园儿童、入园儿童、教师及保育员的体检)。
3.指导门诊按照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以儿童生长发育为主的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严格遵守儿童健康管理各项技术操作,加强业务质量及防治措施,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定期健康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测量、评估,促进指导,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开放儿童健康诊疗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4.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按照辖区儿童健康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做好门诊各年龄段的儿童健康检查工作,对生长发育偏离的儿童,查找原因,规范诊疗,必要时进行会诊或转诊。接受下级高危儿转诊,规范诊治,提出合理促进和干预建议,实行双向转诊,做好随访工作。并做好台账登记及信息录入工作。把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的情况,并进行动态治理。
5.开展辖区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保健科普知识。
6.指导门诊做好儿童保健门诊的高危儿童筛查、立案登记、追踪管理、康复结案等工作。
7.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及儿童健康管理专业技术水平。
8.协调辖区在园儿童、入园儿童、教师及保育员的体检工作,参与完成入园儿童体检及托幼教师体检工作;定期对辖区托儿所、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9.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儿童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及分析。
10.指导乡村两级开展儿童保健业务,推广儿童保健等适宜技术,提高服务技术。督导乡村两级做好各项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及各项儿童健康任务指标。
11.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学习党风廉政及医德医风,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12.负责县乡村三级妇幼儿保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业务水平。
13.能够熟练掌握儿保科相关各室相关业务技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及诊疗工作。
14.完成上级及院部下达的各项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任务。
15.服从科室安排,按质按量完成科室主任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