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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涂装作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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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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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涂装作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

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使用的涂料性能及卫生

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涂料的调配必须在专门的调配间内进行,调配作业时,

必须先打开通风装置后再作业,调配作业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

3至5分钟后关闭。

2、涂覆作业应在喷漆室或喷漆房(间)内进行。涂覆开始

时,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环境及设备情况,确认符合作业条件后,应

先打开通风装置,喷涂作业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5至10分钟。

3、完成每批的涂料调配作业和涂覆作业后,必须搞好所在

岗位的清洁工作,将用完的废旧物品集中放置在专用器具内,不得乱

扔乱放。不应用汽油或大量的有机溶剂直接喷洒在地面上清除涂料残

留物。

4、涂料及有机溶剂的储存必须密封,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

内。不应直接将残余的或废弃的涂料倒入下水道,废弃物的处置时应

符合环保标准的要求。

5、生产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1651规定给涂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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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保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6、涂覆作业人员如发现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

外通风处换气休息,如情况较为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去检查。

7、涂料或有机溶剂如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

洗,必要时应立即就医。与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加清水清洁。

8、涂装作业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GBZ2的要求定期

检测危害职工卫生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9、生产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58的要求设置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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