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的一般规范
钻孔灌注桩的一般规范
钻孔灌注桩的一般规范
1、1桩基础得一般规定
1、1、1桩位得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1、1、2??桩基工程得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得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PS: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就就是土方开挖不妥,还就就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理由区分责任,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得重视。
1、1、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得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1、3得规定。斜桩倾斜度得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直切值得15%(倾斜角系桩得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1、1、3预制桩(钢桩)桩位得允许偏差(mm)
项
项目
允许偏差
1
盖有基础得桩:
垂直基础梁得中心线
沿基础量得中心线
100+0、01H
150+0、01H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得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得桩
1/2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得桩
最外面得桩
中间桩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得距离
PS:本规范表1、1、3中得数值未计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得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土桩得位移,就就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得顺序及打桩速率。布桩密集得基础工程应有必要得措施来减少沉桩得挤土影响。
1、1、4灌注桩得桩位偏差必要符合表得规定,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柱底清孔质量按不同得成桩工艺有不同得要求,按本章节得各节要求执行。每浇筑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得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表1、1、4灌注桩得平面位置和垂直度得允许偏差
序
号
成孔方法
桩径允
许偏差
(mm)
垂直度
允许偏差
(%)
桩位允许偏差(mm)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得边桩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得中间桩
1
泥浆护壁钻孔桩
D≤1000mm
±50
1
D/6,且不大于100
D/4,且不大于150
D1000mm
±50
100+0、01H
150+0、01H
2
套管成孔灌注桩
D≤500mm
-20
<1
70
150
D>500mm
100
150
3
干万孔灌注桩
-20
1
70
150
4
人工挖孔桩
混凝土护壁
+50
0、5
50
150
钢套管护壁
+50
<1
100
200
注:1、桩径允许偏差得负值就就是指个别断面。
????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得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标顶设计标高得距离,D为设计桩径。
1、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得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得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得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PS:对于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本检验桩得垂直承载力。工程得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第3、0、1条得规定。关于静荷载试验桩得数量,如果施工区域地址条件单一,当地又有足够得施工经验,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决定。承载力检验不仅就就是检查施工得质量而且也能检查设计就就是否达到工程得要求。因此,施工前得试桩如果没有破坏又用于实际工程中应可作为验收得依据。非静载荷试验桩得数量,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得规定执行。
1、1、6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得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得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她桩基工作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得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得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得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PS:桩身质量得试验方法很多,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所规定得方法执行。打入桩制桩得质量容易控制,问题也较易发现,抽查数可较灌注桩少。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