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总则
1.1编制依据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工程设计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等。
1.3设计原则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满足使用功能;
(2)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
(3)经济合理,提高建筑质量;
(4)美观大方,体现建筑风格;
(5)节能环保,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二、设计内容
2.1设计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3)建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规划、设计、施工等相关资料。
2.2设计深度
(1)初步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景观设计等;
(2)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施工图、电气施工图等。
2.3设计内容
2.3.1建筑设计
(1)建筑平面设计:包括建筑布局、功能分区、交通组织、空间划分等;
(2)建筑立面设计:包括建筑风格、建筑造型、色彩搭配等;
(3)建筑剖面设计:包括建筑层高、楼层结构、建筑构造等。
2.3.2结构设计
(1)结构体系选择:根据建筑功能、荷载、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结构体系;
(2)结构布置:合理布置结构构件,确保结构安全、经济、合理;
(3)结构计算: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结构计算,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2.3.3设备设计
(1)设备选型:根据建筑功能、使用要求、能源消耗等因素,合理选择设备;
(2)设备布置:合理布置设备,确保设备运行安全、高效;
(3)设备连接:合理连接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2.3.4景观设计
(1)景观布局:根据建筑特点、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布局景观;
(2)景观设计:包括植物配置、水体设计、道路设计等;
(3)景观施工图设计:包括景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三、设计要求
3.1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布局合理,满足使用功能;
(2)建筑造型美观,体现建筑风格;
(3)建筑节能环保,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4)建筑抗震、抗风、防火、防洪等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2结构设计要求
(1)结构体系合理,满足建筑功能、荷载、地质条件等要求;
(2)结构计算准确,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3)结构构造合理,确保施工、维修方便。
3.3设备设计要求
(1)设备选型合理,满足使用功能;
(2)设备布置合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高效;
(3)设备连接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3.4景观设计要求
(1)景观布局合理,体现景观主题;
(2)景观设计美观,与建筑风格相协调;
(3)景观施工图设计详细,确保施工质量。
四、设计文件编制
4.1设计文件组成
(1)设计说明书;
(2)建筑设计图纸;
(3)结构设计图纸;
(4)设备设计图纸;
(5)景观设计图纸;
(6)其他设计文件。
4.2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1)设计文件应完整、准确、清晰;
(2)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3)设计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
五、设计审核
5.1审核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3)建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规划、设计、施工等相关资料。
5.2审核内容
(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建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
(3)设计文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5.3审核程序
(1)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文件;
(2)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3)专家对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4)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设计文件;
(5)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设计文件正式生效。
六、设计变更
6.1变更原因
(1)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依据发生变化,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2)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6.2变更程序
(1)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2)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3)专家对设计变更提出修改意见;
(4)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设计文件;
(5)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设计变更正式生效。
七、附则
7.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7.3本规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本规范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
一、总则
1.1为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