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HR课件」十种常用灵活用工实操及风险防控技巧.pdf
文件大小:3.94 MB
总页数:69 页
更新时间:2025-06-26
总字数:约2.57万字
文档摘要
十种常活用工模式
劳动关系和非劳动关系判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同时具备以下情形即认定劳动关系成立:
主体资格合法: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资格;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
报酬劳动;
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认定劳动关系的参照凭证
1.工资支付记录:工资凭证、
参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
2.身份证明证件:工作证、
考服务证等用人单位发放的证件;
3.招用记录:招聘登记表、
依
报名表等;
据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举证责任:工资记录、招用记录、考勤
记录由用人单位举证!
1非全用工2劳务用工
3实习用工4停薪离职
5内退协保6退休返聘
7劳务派遣8业务外包
9关联用工10平台用工
第
一
章
非全用工
必备知识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劳动合同法》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
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必备知识
1、工时限制严格
核心特征每日工作时间≤4小时,每周累计≤24小时。若超出此标准,可能被认
定为全日制劳动关系。
本质:劳动关系2、计酬与支付方式
小时计酬为主:报酬按小时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支付周期≤15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3、合同形式灵活
可口头约定: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无需强制书面合同。
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但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在先合同的履行。
4、禁止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5、终止用工自由
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