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股权激励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分析》2100字.docx
文件大小:17.03 KB
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06-26
总字数:约2.13千字
文档摘要

股权激励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分析综述

1.1通过盈余管理达到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标准

我国于2006年开始正式实行规范的股权激励制度,与美国上市公司较为多见的股权激励安排相比最突出的不同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为业绩型股权激励。获授对象只有在业绩指标到达股权激励行权业绩条件后,方可获得股票期权的行权权、解锁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然而在我国,目前大部分股权激励公司规定,股权激励工具的授予采用行权权“一刀切”和“零递延”的授予模式。在这一情况下,上市公司对行权业绩条件要求非常严格。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任一业绩考核年度,一旦出现任何一项业绩指标完成值未达标的情况,该业绩考核期间对应的股权激励工具将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