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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DG T J08-601-2001 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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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71 页
更新时间:2025-06-26
总字数:约9.31万字
文档摘要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Constructionacceptancespecificationofintelligentbuilding

DG/TJ08-601-2001

主编单位: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1年10月1日

2001上海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3)

2.1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 (.3)

2.2公共安全防范工程 (4)

2.3办公自动化系统 (4)

3电气线路敷设与接地系统 (7)

3.1一般规定 (7)

3.2电气线路敷设 (7)

3.3电源设备安装 (14)

3.4弱电工程的接地系统 (16)

4设备监控系统 (19)

4.1一般规定 (19)

4.2系统设备安装 (20)

4.3输入设备安装 (21)

4.4输出设备安装 (27)

4.5工程的调试与验收 (29)

4.6工程施工验收 (43)

5公共安全防范系统 (46)

5.1一般规定 (46)

5.2工程范围 (46)

5.3工程设备的安装 (49)

5.4系统调试 (54)

5.5工程验收 (58)

6通信自动化系统 (74)

6.1一般规定 (74)

6.2施工前的检查 (75)

6.3硬件安装 (78)

6.4缆线的保护、敷设和终端 (80)

6.5系统验收 (87):

7: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111)

7.1一般规定 (111)

7.2布线 (111)

7.3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13)

7.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116)

7.5接口模块的安装 (116)

7.6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17)

7.7其他设备的安装 (118)

7.8系统调试 (118)

7.9·系统验收 (123)

7.10系统运行 (125)

8办公自动化系统 (127)

8.1一般规定 (127)

8.2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装和测试 (129)

8.3服务器的安装和测试 (132)

8.4客户机的安装和测试 (135)

8.5计算机外围设备的安装和测试 (137)

8.6应用软件的安装验证和系统测试 (138)

8.7系统验收 (140)

附录A相关规范、标准和图集 (144)

附录B本规范用词说明 (146)

1

1总则

1.0.1为适应智能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的需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系统的正常运行,达到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所规定的工程范围,其他工程项目亦可参照使用。

1.0.3本规范涉及的智能建筑弱电工程的子系统如下:

1电气线路敷设与接地系统;

2设备监控系统;

3公共安全防范系统;

4通信自动化系统;

5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6办公自动化系统。

上述各子系统涉及范围作如下说明:

1)“电气线路敷设与接地系统”部分的工程施工及验收,主要是对本规范范围内弱电工程各子系统的电气线路敷设与接地工程中的共性部分作出规定。各子系统对此如有特殊要求,在各子系统中再作相应的规定。

2)“设备监控系统”部分的工程施工及验收,着重于对工程的施工安装、单体设备的调试与验收作出规定,其系统调试和工程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还应按照《建筑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DB31/219.2)第三部分“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验收”规定的要求执行。

3)“通信自动化系统”部分的施工及验收,主要是着重于通信设备和综合布线施工安装、单体设备的调试及系统初验测试。这部分的系统调试和工程验收除了应遵守本规

2

范规定外,还应按照《建筑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DB31/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