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上塘单元规划支路(皋亭坝路—蔡马河以北)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
二。一七年六月
由扫描全能王扫描创建
目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0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简况 04
环境质量状况 15
评价适用标准 2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2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29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9
结论与建议 41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
附图3杭州市上塘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汇总图附图4杭州市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5杭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附图6杭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附图7杭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8道路平面布置图附图9雨水汇水范围图附图10污水汇水范围图
附件:
附件1项目建议书批复附件2规划选址意见书附件3国土预审意见
附件4道路交通量预测说明附件5监测报告
附件6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前期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联系单及备案意见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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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上塘单元规划支路(皋亭坝路—蔡马河以北)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童工
通讯地址
沈半路3号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310015
建设地点
拱墅区上塘单元,北起皋亭坝路,南至蔡马河以北
立项部门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杭发改审【2013】114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搬迁□
行业类别
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占地面积
5120平方米
绿化面积
/
总投资(万元)
5725
环保投资(万元)
33
所占比例
0.57
评价经费
3.0万元
投产日期
2017.12
1.1项目由来
为了建设杭州“生活品质之城”,完善杭州交通“微循环”体系,缓解城区干道交通压力,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决定建设上塘单元规划支路(皋亭坝路—蔡马河以北)。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道路周边的交通环境,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有利于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效率的提高。
经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杭发改审[2013]114号),同时经杭州市规划局选址确认(选字第330100201500134号),在拱墅区建设上塘单元规划支路(皋亭坝路—蔡马河以北)道路工程,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上塘单元规划支路(皋亭坝路—蔡马河以北)为城市支路,长约320m,宽16m,设计车速30km/h,北起皋亭坝路,南至蔡马河以北,总投资5725万元,用地面积5120m2。项目由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组织实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要求,应当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甲字第2007号)对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我院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及社会调查、收集有关资料,根据设计方案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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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8)《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9月1日)。
(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2014年3月13日);
(10)《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年12月19日);
(1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9月1日);
(1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