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中的疯女人形象
《简·爱》
互助县职业技术学校刘梅
1847年,天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名作《简·爱》问世,
被人们广为称颂。《简·爱》问世将近一个半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到
底有多少痴心的女读者在这个相貌平平、过早饱尝人间辛酸、但终末
失去与生活搏斗勇气的简·爱身上找寻自己的影子,寄予同情。虽然
她历经挫折坎坷,却有一个幸福如意的归宿,同自己所爱的罗切斯特
结了婚,并且还继承了一小笔遗产。人格上独立的简·爱有了经济上
的自立,又嫁了如意夫君。《简·爱》让我们记住了女主人公独立、自
强、自尊、理智、自觉地挑战传统,追求幸福的成长故事。然而,小
说中那个简·爱追求幸福的苦难历程上的障碍——幽禁在顶楼上的疯
女人伯莎,那个和简·爱的幸福美满形成鲜明对比,因为发疯而被囚
禁,最终投身于自己亲手点燃的火海中毁灭的疯女人,又有几人会
她感到一丝一毫同情,甚或对她产生一点儿好感的?我们在关注女主
人公简·爱的成长历程时,也许对那个阁楼上的疯女人毫不注意,甚
至可能会为其死去而让简爱名正言顺的嫁给罗切斯特而欣慰。疯女人
伯莎让我们憎恶,厌弃,恐惧,让我们对其不屑一顾。但细读《简·爱》,
深究伯莎由发疯而被幽禁,最终投身火海死亡的人生历程,我们不难
发现,伯莎其实是男权社会的牺牲品。是作者精心塑造的一个被压抑,
被迫害,被抛弃,被扼杀的不幸的女性形象。
一、伯莎是名利交易婚姻的牺牲品
伯莎的不幸,首先表现在她同罗切斯特一样,同是多年前的那桩
不幸婚姻的受害者。罗切斯特的父亲是个“一钱如命”的贪财之人,
为了金钱的缘故,与富有的种植园主兼商人的梅森先生即伯莎的父
亲谈定了儿女的婚事。罗父看中梅森给女儿的三万英磅的陪嫁,而梅
森则看中了罗切斯特的家世。在双方家长的撮和之下,这对年轻人在
西班牙得以相见,很快成婚。在这桩婚姻里,伯莎同罗切斯特一样,
都是无辜受害者,同样地听命于攀名附利的家长的安排。在当时,即
19世纪初的英国现实社会中,伯莎与罗切斯特这样的婚姻不仅存在着,
而且时有发生。这一点在另一个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傲慢与
偏见》中得到了非常生动、深刻的表现,那位滑稽人物贝内特太太“平
生的大事,是把女儿们嫁出去”。由于嫁女心切,每遇到“有钱的单
身汉”,便将其视为自己某个女儿的“合法财产”,女儿们象是像商
品一样待价而沽,等待发落和挑选。等待她们的却往往是不幸。男子
们将她们娶到家里,他们的目的愿望一一实现了后,就将她们抛开,
遗弃在家中。在这样的婚姻中,受害者首当其冲的是广大的妇女。她
们无权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在家听从父母的安排,社会不能给她
知识运用#1
们提供与男子同等的机会,如教育问题,在英国直到1866年才开始
有两所女子学校。直到1880年,英国的法律才允许已婚的妇女享有
自己财产的权利。而这之前她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人,这在《简·爱》
中富有高贵的英格拉姆布兰奇小姐身上体现的更为露骨。出身于英
属殖民地的伯莎更无法拒绝暴富的父亲要以女儿的婚姻提高身份的
买卖婚约,任人摆布嫁给了罗切斯特,自此走上了不幸而凄惨的人生
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伯莎可以说代表了那些没有爱情、基于各种
目的的婚姻中的不幸妇女。
二、伯莎是被不断的逼迫着,精神崩溃而疯狂的受害者
拥有美貌与巨大财富的伯莎嫁给身份高贵的贵族子弟罗切斯特,
如果伯莎没有家族的遗传,婚后没有发疯,那么在当时人们的眼里,
又何尝不是一桩如意婚姻呢?而伯莎却发疯了,这样的发疯却非伯莎
所愿,是她逃脱不掉的命运的安排,这难道不是伯莎的不幸吗?伯莎
病重发疯成为疯女人后,她的生活自此更是暗无天日,罗切斯特说他
的生活象是“地狱”,对于伯莎来讲又何尝不是,况且这种地狱般生活
的造成,作为当事人之一的罗切斯特也是有责任的。罗切斯特的父亲
为了保住家产的完整性,只想让长子继承财产,又不愿小儿子贫穷,因
此为儿子找了有三万英镑陪嫁的伯莎。但罗切斯特的父亲并没有将他
和伯莎捆绑在一起,强行成婚,只是在他大学毕业后送他到西班牙,没
有讲明真相,而那时的伯莎“在西班牙城以美貌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