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脊椎动物化石展厅空间保护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2024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4
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6
号),将《古脊椎动物化石展厅空间保护技术要求》列入自然资源部
2024年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计划号为202418002。承担单位为内蒙
古自然博物馆。
本项目通过调研了解全国不同类型自然、地质、古生物博物馆脊
椎动物化石展示情况,分析脊椎动物化石展示空间保护存在的问题,
总结优秀技术方法和工作经验,明确脊椎动物化石从展示空间环境、
监测、维护方面的保护要求,提出了保护性修复措施,指导脊椎动物
化石日常维护和保护性修复,促进行业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为脊椎
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7月——2026年7月。
(二)协作单位
标准起草的参与单位: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中国地质博物馆、上
海科技馆、重庆自然博物馆。
(三)制定背景
古生物化石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遗产,不仅在矿产资源勘
探、探寻地球环境演变、生命起源与演化等科学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科普教育资源和旅游资源。截至
2024年,全国已建成并展陈古生物化石的各类博物馆数量已超百家,
其中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古生物专题博物馆12处,地质博物馆48处,
自然博物馆43处。然而,当前针对脊椎动物化石在展示空间内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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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保护技术标准尚属空白,保护利用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参差不
齐。因此,亟需制定《古脊椎动物化石展厅空间保护技术要求》行业
标准,以规范展陈环境,优化保护措施,提升管理效能。本标准的制
定,不仅为脊椎动物化石的展示空间保护提供科学依据,还将填补行
业技术空白,推动博物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四)起草过程
1.起草阶段
2024年7月,标准编制计划下达后,内蒙古自然博物馆作为规
划编制牵头单位,连同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中国地质博物馆、上海自
然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正式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工
作组),启动标准编制工作。
2024年8-9月,工作组制定了标准编制工作计划,落实了工作组
成员的任务和分工,拟定调研地点和内容。
2024年10-12月,工作组收集了国内部分博物馆古脊椎动物化石
展厅和保护情况等相关资料,总结提炼了各脊椎动物化石展示空间的
建设总体思路和发展规划实践,作为本标准编制的基础。
2025年1月,工作组召开内部研讨会,在分析已收集资料的基
础上,讨论研究了整体架构,充实了关键要点和技术细节,形成了工
作组讨论稿1稿。
2025年2月,工作组赴巴彦淖尔自然博物馆、内蒙古鄂托克旗
野外地质遗迹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院、四子王旗地层古生物化石原地
埋藏馆、二连浩特市恐龙博物馆开展实地调研,与当地的古生物专家
和博物馆管理方就脊椎动物化石的修复、保养有关重要技术问题进行
交流讨论。重点研讨了博物馆展厅设备、设施以及环境的要求,探讨
了了标准实施阶段可行性研究。并根据调研成果修改后形成了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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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稿2稿并起草标准编制说明。
2.征求意见阶段
2025年3月4日-7日,工作组赴成都自然博物馆、自贡恐龙博
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开展实地调研,并与调研单位展览陈列、研究
保护、安全保护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座谈,聘请川渝地区古生物领
域专家彭光照、刘建、欧阳辉、江山、余勇、余海东、代辉、谭超、
姜涛9位专家先后召开了3次研讨会,对讨论稿2稿进行了充分讨论。
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工作组对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修
改完善,同时补充7.展厅空间监测要求,删除了6.2原址保护展厅空
间设计要求、7.2原址保护展厅空间日常维护要求内容,形成了专家
讨论稿1稿。
2025年3月25日-28日,工作组赴宁夏地质博物馆、甘肃地质
博物馆、辽宁古生物博物馆、延吉恐龙博物馆开展实地调研,并与调
研单位办公室、展览陈列、研究保护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座谈。在
辽宁古生物馆聘请王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