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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数据治理背景现状
当前,全球正经历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深度数字化转型。在此背景下,数据治理体系作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与数据价值释放的核心保障,正在政策引领、经济驱动和技术革新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加速重构。本章将从国际治理格局演变、国家战略部署、市场价值释放、技术革命等维度展开分析,系统解析数据治理体系建设的现实基础与发展趋势。
1.1政策引领:数据要素趋势加速演进
(一)国际数据治理政策发展态势
国际数据治理格局正经历深刻变革,呈现多元化治理模式和复杂态势。欧盟、美国、中国等主要经济主体已经形成各具特色的数据治理框架,其关注点也正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代表的安全保护,逐步转向对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管理。例如欧盟2022年正式实施的《数据治理法案》(DataGovernanceAct,简称DGA)已成为欧盟数据战略的关键支柱之一,对数据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且给出了最佳实践。美国采取相对宽松的市场导向型路径,联邦层面法律分散但各州立法活跃;日本、新加坡等则采取平衡模式,注重促进数据跨境流动。中国则构建了系统化的数据治理法律与制度框架,强调数据安全与发展并重。
全球数据治理呈现四大趋势:首先,数据主权意识显著增强,各国加强对本国数据资源的战略管控;其次,跨境数据流动规则日益复杂,数据本地化要求与自由流动理念相互博弈;第三,数据安全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高度,与传统安全深度融合;第四,全球数据治理多边协调机制加速构建,区域性数据治理规则不断涌现。国际组织如OECD、G20等也在积极推动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但全球数据治理标准化与协同化仍面临诸多挑战。
(二)国家数据治理政策制度体系演进
近年来,我国通过系统性顶层制度设计,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机制创新,并以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为牵引,构建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完整政策体系,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数据治理模式:
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在立法方面,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为核心的三法一条例奠定了数据治理法律基础,而2025年1月1日起,《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完善了重要数据的处理规则,并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三法二条例”为主的“强合规时代”。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2020年4月,数据首次被确立为与土地、劳动力等并列的生产要素。2022年12月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是中国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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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数据采集和接口标准化,促进数据整合互通和互操作”,要求各部门完善元数据管理、数据脱敏、数据质量、价值评估等标准体系。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落实“数据二十条”精神、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主线。其目标是打破数据壁垒,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是推动这项改革的关键举措。该计划旨在通过强化场景需求牵引,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计划中提出在工业、农业、金融等10个重点领域深化数据要素赋能行动,促进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体系趋于成熟。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突破口,国家数据局正推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规范和信息披露机制,厘清权责,激发供给动力。在政策框架构建方面,已初步形成“1+3”的制度体系。其核心为202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辅以2025年1月密集出台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以及《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三个配套政策。
此外,关键基础设施建设亦取得重大进展。2025年3月,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公共数据市场化迈出重要一步,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了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主要形式,已有226个地方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有效数据集超34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