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药店药师考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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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6-26
总字数:约3.45千字
文档摘要

药店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药店药师考勤管理,确保药师按时到岗,提高药师工作效率,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激励药师勤奋工作,提高药店整体服务水平。

二、考勤时间规定

1.药师每日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18:0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00,共计8小时工作制。

2.药师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迟到或早退1小时处理。

3.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药师需提前向主管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4.请事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