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人施工,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山西省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和国家相关法规,明确双方
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署建筑安装工程协议同时,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范围:
协议范围包含承包人负责完成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见协议协议书)
时间范围:(见协议协议书)
安全管理包含项目过程安全管理和项目产品安全管理,确保业主、发包人及全部承
包人进入项目现场人员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
文明施工包含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机具、材料、(半)成品设置,现场标识、标牌、现场临时用电,机械动用,场容场貌与环境管理;
第二条:协议依据:
1.《中国建筑法》
2.《中国安全生产法》
3.《中国消防条例》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
7.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文明施工和安全规范、规程、要求和标准等
8.参与项目企业本身相关质量、职业安全与健康及环境等管理体系文件之要求
9.施工现场公布其她各项制度中相关要求。
第三条: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需共同遵守国家、地方相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和发包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双方均要设置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双方设置专职安全员,落实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推行各自安全管理职责;
2.发包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管理负总责,有督促、检验、指导、考评承包人遵守各项安全和环境规章制度,限期整改事故隐患和对违章行为处罚权力;
3.承包人有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规章制度,接收监督检验,认真实施隐患整改,接收对违章行为处罚责任。应根据协议要求,开展文明施工和安全作业与管理,确保工程
顺利实施;主动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措施,努力做到作业科学、合理、有序;
4.安全目标:确保重伤死亡率为0;千人负伤率3‰以下;
5.环境目标:严禁野蛮施工、推行和开展以“整理、整理、清扫、清洁和素养”为关键内容“5S”活动,争创文明工地;
6.根据施工协议要求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第四条:双方职责:
发包人职责:
1.发包人负责监督和检验协议实施情况;对承包人偏离本协议要求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将立刻阻止,要求承包人立刻纠正,至达成要求为止。发包人视整改效果给予处理;
2.发包人依据施工内容,要求承包人在破土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爆破作业、特种机械作业、交叉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开工前提供有效而充足安全保障文件和方法给发
包人及业主同意,预防伤害事故发生;
3.发包人将依据施工进展和作业内容开展多种形式检验,对承包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承包人必需给予支持和配合;
4.如发生紧急情况,发包人将开启《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处理根据《汇报和调查程序要求》实施。
5.发包人对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行为处理包含:警告、责令立刻更正、责令限期更正、责令停止违规行为、责令停工整理/整改、责令退场,并可处罚款和扣除一
定百分比协议款。
承包人职责:
1.承包人必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安全管理绝不是事故处理;
2.承包人对发包人违章指令有拒绝实施权利,有权利对项目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管理提出提议和要求;假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负担因本身造成事故责任,并负担由此发生一切相关费用;若承包人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及不服从发包人管理而造成安全事故,则由承包人负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和费用;
3.对含有危险原因地方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有效安全防护方法,必需随时对已施工建筑物、构筑物和安装设备采取防护方法,预防损坏、损伤;对可能造成损坏建、构
筑物、地下管线应该采取专题防护方法;
4.设置专职安全员,配置安全防护服装和用具,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检验并保留纪录;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必需通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
业,及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立刻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必需应急方法后撤离危险区域;
5.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伤亡事故,根据应急预案立刻进行抢救并报发包人、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并追究责任;
6.新建工程与业主已存在多种地上、地下建筑、管线、埋件交叉。承包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