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粤港澳调解员能力培训指南》.pdf
文件大小:517.28 KB
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5-06-26
总字数:约1.34万字
文档摘要

ICS01.040.01

CCSA16

GDHR

团体标准

T/GDHRXXXX—2025

粤港澳调解员能力培训指南

Guangdong-HongKong-MacaoMediatorCompetencyTrainingGuidelines

(征求意见稿)

(本草案完成时间:2025.6.19)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发布

T/GDHRXXXX—2025

粤港澳调解员能力培训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调解员基本职业能力培训的术语和定义、培训原则、培训目的及目标、培训机构、培

训师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考核、培训监督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培训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民商事调解员的培训

工作以及相关活动,其他领域和地区的调解员培训相关活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2624-2016人力资源培训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调解mediation

由中立人员通过沟通、疏导等手段,促使当事人就争议事件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解决民事、商事等民间纠纷的活动。

调解员mediator

在争议双方或多方之间担任中立第三方,协助各方在自愿和保密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人员。

注:调解员应保持中立、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身不涉及任何利益冲突。

调解个案mediationcase

在争议当中两个或以上当事人(法人或自然人)或其法律代表的同意下,把争议委托给调解员处理的

事件。

注: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自行协商委托的案件;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争议解决机构转介的案件;行政机关、行

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推荐或转介的调解案件。

同意调解协议书agreementtomediate

调解协议书agreementtomediate

指两人或多于两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订立的书面协议,同意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调

解。

——协议是另一协议中的调解条款,还是作为单独协议存在;

——协议是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订立的;

——在协议订立时,是否有委任调解员。

注:香港、澳门成“调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mediatedsettlementagreement

调解过程中,由全部或部分当事人(法人或自然人)就其争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达成的协议。

替代性争议解决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是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或仲裁员)帮助卷入争议的各方达成协议

的过程。

3

T/GDHRXXXX—2025

4原则

合法性与合规性原则

培训内容遵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法规,尊重三地司法体系的独

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