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赤坳河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项目划分表
编制:
审核:
审批:
深圳市金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坪山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赤坳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划分方案
一、工程概况
1、赤坳河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境内,是坪山河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赤坳水库上游的田心山,汇流至赤坳水库主坝,在赤坳水库大坝下游0.83km处与红花岭水汇合后蜿蜒曲折,流经1.8km后,左岸有大山陂水库溢洪道水汇入,穿越比亚迪厂区、江岭社区后,在谭仙庙附近汇入坪山河。河流总长13.5km,平均比降2.76‰,流域面积40.2km2,其中赤坳河库溢洪道至河口河流长5.53km。赤坳河流域内已建有各类蓄水工程共6宗。其中,中型水库1宗,即赤坳水库;小(1)型水库5宗,即上洞坳水库、红花岭上库、红花岭下库、大山陂水库和矿山水库。水库控制集雨面积30.04km2,占流域面积的74.7%,总库容3312.4万m3。本工程整治范围为除比亚迪厂区(1+763~2+973)之外从赤坳水库坝下至坪山河口段(不含各水库溢洪道)的全部河段,治理河长约3.9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防洪工程、完善截污工程、堤岸敷绿工程及范围内的其他配套工程(管线迁改、交通疏解等)。治理标准: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2级,主要建筑物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地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二、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按功能及结构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分别为:河道整治/HDZZ;赤坳河水质改善工程/SZGS。
2、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河道整治单位工程,按构造划分为8个分部(河道疏浚工程/HDZZ-HDSJ1、河床防护/HDZZ-HCFH2、河堤防护/HDZZ-HDFH3、边坡防护/HDZZ-PPFH4、雨水涵工程/YSH5、道路及附属构筑物工程/HDZZ-DLJFSGZW6、跨河人行桥工程/HDZZ-KHRXQ7、生态修复工程/HDZZ-STXF8);
(2)赤坳河水质改善单位工程,按功能或结构划分为3个分部(截污管道主体工程/SZGS-JWGDZT1、附属构筑物工程/SZGS-FSGZW2、沉砂池及穿堤涵工程/JWGZW-CSCJCDH3)。
2、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L631-2012、SL632-2012、SL633-2012、SL634-2012、SL635-2012、SL636-2012、SL637-2012)(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土方开挖、干砌石护脚、锚喷支护、回填土方、稳定层、粗砂垫层、栏杆、绿化、道路、等单元工程划分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
(3)灌注桩单元工程划分根数一般不大于10根,基础处理、垫层、挡墙等单元工程按12m分缝划分长度一般不大于24m,旋喷桩等单元工程划分根数一般不大于30根;
(4)污水管单元工程划分井段一般不大于5段,污水检查井、截流井等单元工程划分井座一般不大于5座,沉砂池等单元工程划分井座一般不大于1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每层、段、处进行划分;
1、划分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631-2012、SL632-2012、SL633-2012、SL634-2012、SL635-2012、SL636-2012、SL637-2012);
坪山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赤坳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纸。
四、项目划分基本情况:
根据本工程资金来源、设计、施工工艺和顺序的基本情况,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11个分部工程,共926个单元工程。
每个分部工程根据施工部位不同划分为若干个单元工程,具体详见《坪山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赤坳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划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