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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供深食品 柿子(修订)》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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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6
总字数:约4.66千字
文档摘要

《供深食品柿子(修订)》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

柿子原产于中国长江和黄河流域,现全国各地广为栽培。柿子树

在北方地区栽培较多,主要产地在山东、河北、河南、北京、天津、

江苏、安徽等地。柿子成熟季节在10-12月份,为多年生落叶大乔木,

树皮深灰色至灰黑色;叶椭圆或长圆形,果实呈扁圆或阔卵形,果皮

光滑且具有一层很薄的果粉,平均单果重为200-350克,主要分为磨

盘柿和次郎,磨盘柿是华北地区的主栽品种,次郎是从日本引进、目

前我国栽培面积最大、分布最广泛的品种。柿子具有润肠通便、保持

肠道正常菌群生长、改善血液循环等作用。柿子果实未成熟时,含有

大量鞣酸和单宁,直接食用有害人体健康。柿除了鲜食外,常被制成

柿饼、柿干,长期食用。结合供深食品的实际情况,制定《供深食品柿

子》团体标准,满足深圳市民对供深食品安全、高品质的要求,通过

市场运作规律,引导与规范深圳市内企业和消费市场,逐渐筛选和形

成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深圳品牌。

《供深食品柿子》团体标准的制定,符合我国及深圳市的实际

需求,该产品在深圳市内具有较大的刚性需求,且具有一定的风险隐

患。本标准明确了供深食品柿子应满足的安全指标,对提升供深食品

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和深圳品牌形象树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供深食品柿子》经产品预研、指标比对、指标验证、公开征

求意见、技术评审等,于2019年发布实施。现为加快推进“圳品”国

际化进程,新增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相关标准作为“圳品”标准制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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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的重要参考,对柿子有了更全面的要求,同时考虑“圳品”系列标

准文本格式上也有新要求须同步修改,按照《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办

法》和《深圳市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供深食

品柿子》进行复审并立项修订,以提高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协

调性。

二、任务来源及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2018年5月21日,深圳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实施食品安

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

案(2018—2020年)的通知》(深府〔2018〕41号)(以下简称《战略

方案》),其中实施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是《战略方案》的第一

大工程。建立供深食品标准是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深圳市政府领导亲

自指导督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讨论部署工作。供深食

品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摸索出以产品为导向,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

打造食品的“深圳标准”。根据《战略方案》要求,经市市场监管局多

次讨论部署,筹建了社会团体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以下简称“促

进会”)作为发布供深食品标准的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已发布供深食

品标准697项,作为主要技术支撑评价上市1705个“圳品”,涵盖水

果、蔬菜、肉、蛋、乳等大宗食品。

为确保“圳品”工作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广东省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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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深

圳市第七次党代会工作报告》等文件中关于推进“圳品”工程要求,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5年度《圳品工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

设和“圳品”评价监督推广项目》,推进供深食品团体标准制修订,加

强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打造“圳品”品牌,全力提高食品安

全保障水平。

(二)起草过程

1、立项阶段

本文件于2025年XX月获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批准立项,随后

成立了标准编制组,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支撑标准的编制工

作有序推进。

2、起草阶段

项目组开展内地、香港、澳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标准法规

收集整理,产品分类梳理,污染物、农药残留等指标数据摘录及比对

分析,关键技术内容的确定等,召开编制组内部讨论会,组织参编人

员,共同就标准的适用范围、框架、技术内容等逐项深入探讨交流,

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意见征集。

3、征求意见阶段

经产品预研、指标对比、标准草拟、标准编制组内部讨论等程序,

于2025年X月XX日通过标促会官网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30天的社

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