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深食品青梅》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
青梅,蔷薇科,杏属,亦称梅子、酸梅。青梅果期主要集中在5-6
月份(在华北果期延至7-8月),长江流域以南各省种植较多。梅子性
味甘平、果大、皮薄、有光泽、肉厚、核小、质脆细、汁多、酸度高、
富含人体所需的多种氨基酸,具有酸中带甜的香味,被誉为凉果之王
、天然绿色保健食品。在食物供给方面,深圳是典型的食品(农产
品)输入性城市。据统计,深圳每天要消耗水果2300吨。深圳仅有3
万亩基本农田,95%的食用农产品和85%的食品依靠外地输入,粮食100%
靠外地输入,食品安全外来风险较高。且深圳市民不仅对食品需求量
大,对食品品质的要求也很高。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
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结合供深食品的实际情况,
制定《供深食品青梅》团体标准,满足深圳市民对供深食品安全、高
品质的要求,通过市场运作规律,引导与规范深圳市内企业和消费市
场,逐渐筛选和形成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深圳品牌。
《供深食品青梅》由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华测检测认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经产品预研、指标比对、指标验证、公开征求意见、
技术评审等,于2019年6月发布实施。NY/T750-2020《绿色食品热
带、亚热带水果》、DB4415/T45-2024《地理标志产品陆河青梅》、
DB4452/T4.1-2021《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梅第1部分:鲜果》、GB2763
—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
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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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国澳门《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
(澳门第2/2023号行政法规)等所关联、参考或引用的标准法规均有
更新修订;同时为加快推进“圳品”国际化进程,新增国际食品法典
委员会相关标准作为“圳品”标准制修订的重要参考。按照《深圳市
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供深食品青梅》进行
复审并立项修订,以解决现行标准农药残留限量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量
的问题,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协调性。
二、任务来源及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2018年5月21日,深圳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实施食品安
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
案(2018—2020年)的通知》(深府〔2018〕41号)(以下简称《战略
方案》),其中实施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是《战略方案》的第一
大工程。建立供深食品标准是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深圳市政府领导亲
自指导督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讨论部署工作。供深食
品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摸索出以产品为导向,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
打造食品的“深圳标准”。根据《战略方案》要求,经市市场监管局多
次讨论部署,筹建了社会团体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以下简称“促
进会”)作为发布供深食品标准的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已发布供深食
品标准842项,作为主要技术支撑评价上市2060个“圳品”,涵盖水
果、蔬菜、肉、蛋、乳等大宗食品。
为确保“圳品”工作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广东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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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深
圳市第七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以及2025年民生实事等文件中关于推进
“圳品”工程要求,“持续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制修订“圳品”标
准50项,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二)起草过程
1、立项阶段
本文件于2025年5月获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批准立项,随后成
立了标准编制组,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支撑标准的编制工作
有序推进。
2、起草阶段
项目组开展内地、香港、澳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标准法规
收集整理,产品分类梳理,污染物、农药残留等指标数据摘录及比对
分析,关键技术内容的确定等,召开编制组内部讨论会,组织参编人
员,共同就标准的适用范围、框架、技术内容等逐项深入探讨交流,
修改完善形成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现经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进
行为期30天的公开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