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简况
1、背景和目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及国家卫健委联
合多部委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了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要求,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
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
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工作;同时在《“十四五”
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通知中也提出了“卫生健康标准是实施
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落实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保障。
根据2025联影像行业报告显示,约70%的临床行为需要依赖
医学影像检查作为支撑,在临床和医技的学科融合不断加深,影像
检查技术创新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快速发展,目前已诞生出
DR、CT、MR、PET等成像技术,且还在不断快速演进。目前存
在医疗机构检查术语不统一、设备型号差异大、业务质量控制管理
水平较低、影像医生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从业人员知识体系不够
完备等难题,随着检查技术手段的丰富以及检查设备厂商的百花齐
放,如何在影像检查操作、护理、诊断过程中实现不同医疗机构、
不同检查类型、不同检查项目、不同设备的质量同质是全行业面临
的挑战。与此同时,医学影像数据的传输存在漏传、错传和传输延
迟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数据标准不统一、利用价值降低和数据融
合的壁垒增加,最终影响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的互认共享。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落实“推动检查结果、医学影像
资料等信息调阅共享,逐步实现信息互认”,拟计划制定《影像检
查质量控制及共享互认标准》,本标准的制定,旨在明确服务内容、
统一服务技术,完善影像数据质量和影像服务质量标准,以规范数
字影像服务。一方面确保数据完整、准确、一致、及时、稳定,促
进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数据质量提升,改善信息化水平,满足卫生服
务监管需求,发挥数据的价值并提供管理和监管服务;另一方面影
像检查互认的前提是质量同质,质量同质的基础是标准参照的统一,
以建设四川省级影像质控互认标准为建设起点,广纳全国各省经验、
吸收全球最佳实践,建设符合四川特色需要,统一检查术语、实现
质控、互认标准一致性的基础,规范检查质量质控和质量评价体系,
明确检查结果跨区域共享互认范围与内容,引领行业发展的医学影
像质量控制及互认系列标准建设。
在标准建设上志存高远严要求,在标准适应性上落地可执行,
通过影像信息标准和业务标准的智能化手段,降低标准使用的难度,
最终实现业务执行上标准可对照执行,在数据质量提升和业务质量
控制上有标准指标可落实,让行业监管可信赖。
2、任务来源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9月28日发出的《关于成
立“影像检查共享互认平台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川卫办信统便
函〔2023〕38号)文件,确定由四川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与四川
省放射医学质控中心牵头主持“影像检查共享互认平台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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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组工作,负责组织影像质控和信息化专家,制定省内影像检查
数据采集、共享调阅、质控互认等数字化标准。
3、主要工作过程
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广泛收集、查
阅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文献资料,认真研读了国家和行业
的标准规范、相关书籍和技术文件等,并同华西医院、川北医学院
附属医院等多家医院进行需求研讨。
2024年6月中,标准起草小组对关于团体标准建设的项目进
行内部申报,正式立项。并内部讨论召开了《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
认项目技术操作指南》编写大纲讨论会,确定了《医学影像检查结
果互认项目技术操作指南》大纲的具体细节,标准起草小组成员进
行了详细分工。
2024年8月-10月,标准起草小组完成了初稿,经标标准起草
小组内部讨论,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标准起草小组和工作专班进
行了广泛的调研工作,收集整理了外部的建议和意见。
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标准起草小组经过反复讨论、
几易其稿,在历经8次线下会议、12次在线会议后,最终在2025
年3月内形成了本标准征求讨论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把握以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