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项目部绩效工资“加分项”考核表
考核部门
权重分值
考核指标(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工程部
25
施工产值(20分)
开工阶段:①完成全线首件工程(如第一根桩、第一座隧道进洞等)的,每项加2分,上限为6分;②进场第一个月产值超100万的,加3分;③人均产值超过公司平均值(以开工项目综合测定),每超过10%加1分,上限为4分;④关键线路上的工点按期或提前完成征拆,具备进场施工条件的,每实现1处加2-4分,上限为7分。
施工阶段:①人均产值超过公司平均值,每超过5%,加1分,上限为8分;②项目产值超计划每超5%加2分,上限为8分;③实现重大节点工期的,每个加2分,上限为4分。
收尾阶段:①完成竣工验收的,加7分;②竣工资料移交,相关单位每移交1家加2分,上限为8分;③有后续项目滚动开发施工的,加2分;④配合项目清算,提供资料完备,且取得良好效果的,每项加1分,上限为3分。
信用评价(5分)
完成公司下达目标的项目加3分,超额完成的加5分;
公司未下达目标的项目,在建设方组织的项目管理综合检查中,排名居中上的加3分,排名第一的加5分。
工经部
5
变更索赔工作
变更索赔工作开展得力,有阶段进展,酌情加分,最高2分;签订合同加3分;实现验工计价加5分。(含保险索赔)
财会部
10
开立银行账户(10分)(开工阶段)
1.甲方要求银行账户在“八大行”之外银行开户,经项目努力,在“八大行”开户的,加5分。2.甲方资金监管不允许资金集中,经过项目努力,甲方同意资金集中的,加5分。
开累资金上缴率(5分)(施工、收尾阶段)
100%<上缴率<110%,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5分。
目标开累利润完成率(5分)(施工、收尾阶段)
100%<目标利润完成率<110%,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5分。
企发部
10
获奖加分,由项目部自行申报
获得×家级荣誉加10分,省部级及股份公司荣誉加5分;地市厅局级荣誉加3分,区县及公司级荣誉加1分。承办重大活动、取得科技和管理成果按同级荣誉加分。可累积,满分10分。
合计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