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游泳馆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大学游泳馆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规范水质监测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学游泳馆的水质监测管理工作,包括游泳馆的泳池、浸脚池等相关水域。
三、职责分工
1.游泳馆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水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水质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水质监测情况,并向师生员工公布水质信息。
2.水质监测人员
-按照规定的监测项目、方法和频率进行水质采样和检测。
-准确记录水质监测数据,及时填写监测报告。
-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发现水质异常情况时,及时向游泳馆管理部门报告。
3.后勤保障部门
-负责提供水质监测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如采样器具、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
-对游泳馆的水处理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和游泳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水质处理和调整。
四、水质监测项目与标准
1.监测项目
-物理指标: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
-化学指标:余氯、pH值、尿素、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
-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2.水质标准
-泳池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具体指标如下:
-浑浊度不超过1NTU。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余氯:游离性余氯为0.3-1.0mg/L。
-pH值:6.5-8.5。
-尿素:不超过3.5mg/L。
-溶解性总固体:原水加氯消毒后不得高于原水1000mg/L。
-耗氧量(以O?计):不超过3mg/L。
-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CFU/mL。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
-浸脚池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10mg/L。
五、水质监测频率
1.日常监测
-泳池水质的余氯、pH值应每2小时检测一次,并记录检测结果。
-浸脚池余氯含量应每4小时检测一次,并记录检测结果。
2.定期监测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水质检测,包括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指标。
-在游泳季节开始前、结束后以及重大活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水质检测。
六、水质采样方法
1.采样点设置
-泳池采样点应根据泳池大小均匀设置,一般每500平方米不少于1个采样点,采样深度应在水面下30-50cm处。
-浸脚池采样点应在浸脚池的两端和中间各设1个采样点。
2.采样器具
-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采样器具,如无菌采样瓶、采样桶等。
-采样器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处理,确保其无菌、无污染。
3.采样步骤
-采样前应先将采样器具用待采水样冲洗3次。
-采集水样时,应避免搅动水底沉淀物,确保采集的水样具有代表性。
-采集后的水样应及时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如不能及时检测,应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
七、水质检测方法
1.余氯检测:采用便携式余氯分析仪或余氯检测试纸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2.pH值检测:使用便携式pH计进行现场检测。
3.其他指标检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方法,将采集的水样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八、水质监测记录与报告
1.监测记录
-水质监测人员应认真填写水质监测记录,包括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信息。
-监测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2.监测报告
-每次水质检测完成后,水质监测人员应及时编制水质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评价结论等。
-水质监测报告应由水质监测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监测单位公章。
-水质监测报告应及时报送游泳馆管理部门,游泳馆管理部门应根据报告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九、水质异常处理
1.当水质监测结果不符合标准时,水质监测人员应立即向游泳馆管理部门报告。
2.游泳馆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对水质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