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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国产科超声检查指南.pptx
文件大小:1.97 MB
总页数:23 页
更新时间:2025-06-27
总字数:约2.89千字
文档摘要

中国产科超声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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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目录

04

01

产科超声检查概述

02

系统胎儿超声检查规范

03

针对性超声检查与特殊问题处理

05

新技术与未来发展趋势

04

质量控制与风险防范

01

产科超声检查概述

定义与分类(Ⅰ级、Ⅱ级、Ⅲ级检查)

Ⅰ级产科超声检查

对胎儿进行大致的生长发育评估,以及胎位、羊水、胎盘等常规项目的检查。

Ⅱ级产科超声检查

Ⅲ级产科超声检查

更为详细的胎儿结构筛查,包括胎儿的头颅、颜面部、脊柱、四肢、内脏器官等结构的观察。

在Ⅱ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胎儿结构检查,对胎儿的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进行全面评估,还包括胎儿超声心动图等专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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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超声的临床意义

孕期监测

通过超声检查可以了解胎儿在母体内的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胎儿畸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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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评估胎儿安危

超声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胎儿缺氧、脐带绕颈等危急情况,保障胎儿安全。

确定胎位及分娩方式

超声检查可以准确判断胎位,为分娩方式的选择提供重要依据。

辅助诊断与治疗

在产科疾病如异位妊娠、前置胎盘等的诊断和治疗中,超声检查具有重要作用。

检查设备与技术(二维/三维/四维超声)

二维超声

是最基础的超声技术,能够显示胎儿及胎盘等结构的平面图像,用于常规产科超声检查。

三维超声

在二维超声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进行图像重建,形成胎儿立体的三维图像,对于胎儿表面结构的显示更加直观。

四维超声

在三维超声的基础上加入了时间维度,能够实时动态地观察胎儿在母体内的活动情况,如胎动、打哈欠等,为胎儿生物物理评分提供更多信息。同时,四维超声还可以进行胎儿面部立体成像,为胎儿面部畸形诊断提供有力支持。

02

系统胎儿超声检查规范

Ⅲ级产前超声检查的适应症

孕妇年龄超过35岁,或预产期年龄在35岁以上。

孕妇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夫妇一方有遗传病。

孕妇有胎儿生长受限、双胎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等异常情况。

孕妇有不良孕产史,如胎儿畸形、死胎、死产等。

孕妇在孕期接触过有毒有害物质或病毒感染。

头颅

观察胎儿颅骨形态、脑中线结构、侧脑室、小脑延髓池等结构。

脊柱

观察胎儿脊柱的连续性、弯曲度及椎骨结构。

心脏

观察胎儿心脏四腔心结构、心尖指向、心室与大动脉的关系等。

腹部

观察胎儿肝脏、胃、肾脏、膀胱等器官的形态与位置。

四肢

观察胎儿四肢长骨、短骨及手足形态。

检查内容与标准切面(头颅、脊柱、心脏等)

检查时机与频率(中晚孕期推荐时间)

孕22-26周进行Ⅲ级产前超声检查,此时胎儿结构发育较为完善,羊水量适中,图像清晰。

在整个孕期,至少进行3次超声检查,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各一次。

03

针对性超声检查与特殊问题处理

胎儿特定问题的针对性检查流程

详细检查胎儿头部结构,包括脑室、脑实质、小脑、颅后窝等,必要时进行胎儿磁共振检查。

胎儿神经系统异常

重点检查胎儿心脏四腔心切面、左右室流出道切面及三尖瓣、肺动脉瓣等结构,评估心脏功能及血液动力学改变。

观察胎儿四肢长骨、脊柱、肋骨等骨骼系统发育情况,注意有无骨折、畸形等异常。

胎儿心脏异常

仔细检查胎儿胸腹腔内主要脏器,如肺、肝、胃、肠、肾等,评估其大小、形态、位置及内部结构。

胎儿胸腹腔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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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胎儿骨骼系统异常

常见异常征象识别(如结构畸形、生长受限)

胎儿生长受限

通过测量胎儿各生长参数,如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等,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胎儿生长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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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结构畸形

包括无脑儿、脑积水、脊柱裂、先天性心脏病、腹裂、脐膨出等多种畸形,需结合多切面、多角度扫查进行诊断。

胎盘异常

观察胎盘位置、形态、厚度及与子宫壁的关系,评估胎盘功能,注意有无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异常情况。

羊水异常

测量羊水量,评估羊水是否过多或过少,注意有无羊水污染等异常情况。

多胎妊娠的超声评估要点

确定多胎妊娠的绒毛膜性及羊膜性

01

通过早期超声检查确定双胎或多胎妊娠的绒毛膜性及羊膜性,对于后续妊娠管理及并发症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胎儿大小及发育情况评估

02

分别测量各胎儿的生长参数,评估胎儿大小及发育是否均衡,及时发现并处理双胎输血综合征等并发症。

胎盘、脐带及羊水量评估

03

观察胎盘数量、位置及功能,评估脐带血流情况,测量羊水量,注意有无胎盘早剥、脐带缠绕等异常情况。

胎儿结构畸形筛查

04

对多胎妊娠的每个胎儿进行详细的结构畸形筛查,包括神经系统、心脏、胸腹腔、骨骼系统等重要器官及部位的检查。

04

质量控制与风险防范

操作人员资质与培训要求

资质认证

从事产科超声检查的操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资格认证。

培训要求

操作人员需接受系统的产前超声诊断技术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

继续教育

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