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指南》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课题研究与实践过程。在丽水学院绿色学校创建过程中发现问题。任务来源于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丽水市地方标准制修定计划项目的通知》(丽市监便笺〔2024〕122号)。
(二)工作计划
(1)筹备阶段
组建起草组,通过文献调研、需求调研,进行综合分析。了解当前对生态文明教育的需求和当前教育存在的问题,掌握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实施后的影响等;
(2)标准框架构建阶段
基于前期调研,明确生态文明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评价等核心要素。设计生态文明教育标准的总体结构和各章节概要。
(3)立项阶段
完成标准草案、项目建议书,申报标准立项,完成标准立项论证会;
(4)起草阶段。
对标准草案进行研讨,搭建标准整体框架,完善标准技术相关内容,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5)内容编写与审议阶段
工作小组分工合作,根据标准框架编写具体内容。组织专家会议,对初稿进行逐条审议,提出修改意见。
(6)征求意见阶段。面向社会开展标准意见征求,组织开展专家研讨会、评审会等,并形成标准送审稿;
(7)送审阶段。准备相应材料,完成标准送审,待市场监管局召开标准评审会。
(三)保障措施(包括技术保障、经费保障等)
1.技术力量
丽水学院依托丽水市这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化生态优势为发展优势,化地方特色为学科特色,化区域资源为办学资源,是服务绿色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开设《两山之路》等5门“两山”以及生态、绿色环保类公开课,为师生创造可持续的校园环境和学习平台,获批浙江省绿色学校,在生态文明教育方面充分展现丽水特色和优势。
由丽水学院教授、博士、本科生组成研究团队。课题主持人为教育管理博士,其余的团队成员有2名教育管理博士、1位管理学博士、1位标准化博士及其他研究生本科生组成。课题组成员长期关注生态文明教育领域和相关的工作。同时也邀请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等一线工作的专家对课题进行指。确保课题的理论性和可实践性。
2.经费保障
标准起草组已筹备充足的经费,为标准编制的全过程提供资金保障。
(四)标准起草单位及协调情况
标准起草单位为丽水学院,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文理并重、新兴学科发展迅速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也是地方上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学校以服务绿色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建设目标,服务地方全面高质量发展,以服务地方需求为导向,和地方各个部门沟通协调良好。与本标准主管单位对接顺畅,并得到其的大力支持。
(五)标准起草人及责任分工
第一起草单位及人员分工
丽水学院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
分工
廖峰
丽水学院
党委委员、
宣传部部
长、教授
生态文明教
育
项目统筹及标准起草
叶小青
中国(丽
水)两山
学院
副院长
旅游管理
标准参与起草
王莹莹
中国(丽
水)两山
学院
助理研究员
生态经济、两
山教育
标准参与起草
刘静荣
丽水学院
宣传部副部
长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标准参与起草
胡月芬
丽水学院
讲师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标准参与起草
边陈琛
丽水学院
助教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标准参与起草
洪蓝燕
丽水学院
学生
小学教育(全
科)
标准参与起草
孙与霞
丽水学院
学生
学前教育
标准参与起草
陈丹
丽水学院
学生
小学教育(全
科)
标准参与起草
(六)有关研究基础和前期研究成果介绍
在立项前,我们进行了广泛的需求调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收集了教育机构、社区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对生态文明教育的需求和建议。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我市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分散、教学方法单一,缺乏系统、规范的指导体系。同时,公众对生态文明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强,迫切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教育工作指南来引领和推动。同时,团队采取分层抽样方法对浙江省内各高校的大学生的生态文明行为实践现状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4000份,收回问卷3946份。依照问卷填写用时和测谎题情况进行整理,最终有效问卷2843份,有效回收率为71.07%。调研发现浙江省大学生生态文明素养现状处于一般水平,
且存在个体差异性。五个维度中,认知和行为意图两个维度平均得分较高,而行为实践、态度和主观规范平均得分偏低,可见大学生在认知和行为意图上具有较高的动机,但在态度、主观规范等主观意识层面和行为践行上的落实却相对不足。从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山区大学生在生态文明行为实践方面表现出显著高于省会地区和沿海地区的水平。这一数据差异不仅体现了山区大学生在生态文明素养上的优越性,也暗示了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