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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工程分包合同治理负面清单实施方法〔试行〕
章总则
条 为进一步标准工程〔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治理,防范合同风险,在合同治理上建立道防线,从源头上掌握合同风险,提升公司合同治理的总体水平,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法。
条工程分包合同治理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合同负面清单”〕是合同治理创和管控的手段,合同负面清单所列内容为各单位在合同执行中必需遵循的行为,合同负面清单中未规定的事项,各单位可以在所属工程上先行先试。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直属工程部、工程。合同负面清单目前主要是对工程分包合同在分包模式和合同治理方面的强制性规定,铁路、轨道交通、市政、房建等工程参考使用。
章 名词解释和根本原则
第四条名词解释
公司目前工程的分包模式一般为劳务分包、扩大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等形式,为防范风险,结合实际状况,现将分包模式重划分为以下四种:纯劳务分包、小清包、大清包和专业分包。
〔一〕纯劳务分包:具备劳务资质的协作单位仅供给劳务用工,
工程供给主材、辅材、小型机具、常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并统一
组织施工、掌握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生产安全等的施工行为。
〔二〕小清包:具备劳务资质的协作单位供给劳务用工、辅材及小型机具,工程供给主材、常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并统一组织施工、掌握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生产安全等的施工行为。
〔三〕大清包:具备劳务资质的协作单位供给劳务用工、辅材、小型机具、常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工程供给主材,并统一组织施工、掌握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生产安全等的施工行为。
〔四〕专业分包:指承包人〔工程〕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协作单位〕担当承包人〔工程〕托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掌握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选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专业分包仅适用于业主及公司指定分包、公司所属各单位间分包、联合体施工、专业性强的分局部项工程。
第五条 根本原则
合同负面清单中包括严禁类、制止类和限制类三个等级,要求如
下:
〔一〕严禁类是坚决杜绝的行为,属强制性规定。
〔二〕制止类是不允许消灭的行为,属提示性规定。
〔三〕限制类是不提倡使用的行为,仅特别状况下使用。
第三章通用要求
第六条 工程分包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具体要求
〔一〕分包模式方面
制止除专业分包合同外消灭主材调拨的分包模式。
制止以业主合同清单价提取百分比的方式确定分包单价的分包模式。
在能够形成生产规模的状况下,限制同类型施工内容仅分包给一家协作单位。
〔二〕合同治理方面
严禁与个人签订合同。
严禁使用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
严禁使用“工程协作单位黑名单”中的协作单位。
严禁协作单位先进场施工后签合同,或先签合同后上报审批。
严禁一家协作单位托付两人以上〔含两人〕在同一工程签订合同。
严禁一人在同一工程使用两家以上〔含两家〕单位资质签订合同。
严禁消灭体外循环的合同。
严禁以各种形式给协作单位购置设备,再反租给工程使用。
在分包单价组成中,严禁人为压低材料单价和综合治理费,且不得将单价分析表作为合同附件供给应协作单位。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严禁不同资格纳税人同一工作内容单价相同,须依据进项税抵扣状况确定分包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