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TOC\o1-1\h\u2694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433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7
206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2
1576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50
2341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5
5638六、结论 67
5638七、建设项目大气专项评价 68
附图:
附图1交通地理位置图
附图2高新区环评审批改革范围内位置图
附图3周围环境状况图
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5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图6周边环境现状照片图
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附件3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4项目审批函
附件5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
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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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实验室搬迁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双山路109号
地理坐标
东经120°00′9.391″,北纬30°55′34.152″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环境保护监测(M7461)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备案部门
/
项目备案文号
/
总投资
(万元)
23
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43.5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面积(m2)
12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断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项目废气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的三氯甲烷、四氯乙烯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三氯甲烷、四氯乙烯无相应排放标准,本报告以非甲烷总烃计)
是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纳管,不涉及废水直排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均未超过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否
注:
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
规划情况
《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
规划环评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原环境保护部
审批文号:环审[2017]148号
4、审批时间:2017年9月18日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1.1《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原为德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991年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面积7.5平方公里;2010年6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湖州莫干山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5年2月更名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面积7.5平方公里;2015年9月29日,被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6.65平方公里。
根据《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号),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为国家清单式管理试点园区之一。
高新区于1993年编制了《莫干山经济开发区概况》,并开展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浙环开建〔1994〕76号)。
1999年编制了《莫干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用地面积7.5平方公里(为一期用地);2002年编制了《浙江省莫干山科技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即二期用地的控规,规划用地面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