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实验中学琶洲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26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马千里,16周岁,是甲省体操队专业运动员,月收入3000元,能够完全满足自身生活所需,下列关于马某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马千里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马千里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马千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马千里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马千里16周岁,系甲省体操队专业运动员,月收入3000元且完全能够满足自己生活所需,符合“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条件,所以马千里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以下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小明怀疑小强找人打他,于是先找人把小强打了一顿
B.小王和小李互打,你打我,我打你
C.在回家路上遇到乙抢劫,甲在反抗中误伤了乙
D.13岁的小刚,受他人威胁贩卖毒品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正当防卫的定义来逐一分析各选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中一个选项描述的情况是怀疑他人找人打自己,就先找人把对方打了一顿。这种情形中,并没有实际发生不法侵害,是行为人基于怀疑而主动发起攻击,不符合正当防卫所要求的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条件,不属于正当防卫。另一个选项描述的是两人互殴,即双方互相攻击对方。互殴是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不存在一方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制止不法侵害的情形,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还有一个选项描述的是在回家路上遇到他人抢劫,在反抗过程中误伤了抢劫者。这里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抢劫),行为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进行反抗,虽然造成了对方的误伤,但仍属于为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最后一个选项描述的是13岁的小刚受他人威胁贩卖毒品。这属于受胁迫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非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与正当防卫的定义无关。综上,属于正当防卫的是在回家路上遇到抢劫,在反抗中误伤抢劫者这种情形。
3、下列论述错误的是:
A.产业“空心化”弱化物质产生的地位
B.人口“老龄化”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
C.“城镇化”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D.经济“全球化”有助于化解金融风险
【答案】:D
【解析】产业“空心化”指以制造业为中心的物质生产和资本大量转移到国外,会弱化物质生产的地位;人口“老龄化”使得老年人口比重增加,社会养老等福利支出增多,会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城镇化”推动人口向城镇聚集,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消费等,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一国的金融风险可能迅速传导到其他国家,增大了全球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不利于化解金融风险,反而可能放大金融风险。所以论述错误的是经济“全球化”有助于化解金融风险。
4、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以下属于定金的是()。
A.甲与乙(房东)于6月5日签订租房协议(月租金500元),该协议将于6月10日生效。乙要求甲先交100元钱,如甲不能履行合同,将不予退还。
B.小张今年考上大学,通知书上写明,须先交纳学费5000元,才能办理入学手续。
C.甲预向乙借款1000元,甲的好友丙将自己1000元的相机留给乙作为担保
D.小王近期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在合同条款中规定,首付10万现金,剩余10万元于办理产权证书时一并交清。
【答案】:A
【解析】定金定义要点:①是一种民事行为,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②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③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缴纳学费不是民事行为,不属于履行合同,不符合定金定义。丙并非合同当事人,是第三人的担保,不符合定金定义。10万现金属于交付中的首付款而非定金。租房先交的100元属于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属于定金。
5、税收:减排()
A.投资:增长
B.旅行:阅历
C.娱乐:心情
D.读书:视野
【答案】:A
【解析】可以通过“税收”来实现“减排”的目的,通过“投资”来实现“增长”的目的。
6、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的公文是()。
A.决议
B.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