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第1课时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础梳理一、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1.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①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②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即生产方式,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③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民族、宗教、艺术等,对法的产生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2)法的特征:①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法为人们的行为规定了模式、标准和方向,可以反复适用,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标准。②法的主要内容在于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③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④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2.社会主义法的本质(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它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2)我国法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为内容,归根到底是由我国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公有制经济决定了我国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内容,也就决定了我国法的基本性质。3.社会主义法的特点(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我国法同其他法一样,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活动。在内容上,它又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反映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因而,它是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3)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所反映的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一致,能够正确反映客观规律,并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它确认和保护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确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它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正,是体现社会进步的公正。因而,它是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4)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统一的。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不允许有割裂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现象存在。(5)国家强制实施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任何法律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否则,法律就难以实施。但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其制定和实施过程,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实现过程。因而,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主要是靠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是国家强制实施与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4.社会主义法的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1)促进和保障物质文明建设。①促进和保障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②维护和保障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③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④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2)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①法维护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②法律是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重要工具。③法是实行对敌专政、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有力武器。(3)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①法保障和促进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②法是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4)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调节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以及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