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铜川市事业单位招聘57名高层次人才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甲与乙是邻居,甲有意在公共过道靠近乙房屋处栽种树木。甲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下列哪项民法基本原则?()
A.意思自治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地位平等原则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个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结合题目中行为人甲的行为来逐一分析判断。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强调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自主决定权,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实施相应行为。在本题中,甲的行为并不是关于按照自己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是在公共过道靠近乙房屋栽种树木这一不当行为,与意思自治原则无关。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公共过道属于公共区域,供大家通行等使用,甲故意在公共过道靠近乙的房屋栽种树木,影响了公共秩序和他人正常使用,同时也不符合善良风俗,其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该原则主要侧重于当事人在民事交往中应秉持诚实、不欺诈、恪守信用等方面,而本题中甲的行为重点在于对公共过道使用秩序的破坏,并非是违背诚实信用的交往行为。地位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强调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具有平等的主体资格,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本题中甲的行为并非涉及到与乙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问题,而是其在公共区域的不当行为。综上,甲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2、王大力的妈妈在商场给王大力买了一部标价3600元的手机作为生日礼物,此处的“标价3600元”是货币执行()职能的表现。
A.贮藏手段
B.世界货币
C.流通手段
D.价值尺度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货币的各项职能的特点,逐一分析各职能是否符合“标价3600元”这一表现。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是指货币作为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职能。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题目中手机“标价3600元”,是用货币来衡量该手机的价值大小,此时货币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不需要真实的货币进行交换,所以体现的是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贮藏手段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当作独立的价值形式和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而保存起来。贮藏手段要求货币是足值的金属货币或金银条块,“标价3600元”显然不是在体现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世界货币是指货币在世界市场上执行一般等价物的职能,在国际间发挥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社会财富的代表的作用。“标价3600元”描述的是商场中手机的价格,并非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作用,不体现世界货币职能。流通手段是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其特点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必须是现实的货币。而“标价3600元”只是标明了商品的价格,并没有实际发生商品与货币的交换行为,因此不属于流通手段职能。综上,此处的“标价3600元”是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表现。
3、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C是原告
B.A、B是被告
C.B是第三人
D.A是第三人
【答案】:B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指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在本题中,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准确判断当事人身份。从常见的案件逻辑来看,如果一方是主动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一般为原告;而被对方起诉,应对诉讼的则为被告。第三人通常是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但并非直接的原被告关系。假设A、C在案件中是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身权益的,那么其属于原告;若A、B是被他人起诉,需要对相关诉求进行回应和抗辩的,则其属于被告;若B既不是主动起诉的一方,也不是被直接起诉的一方,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那么B属于第三人;若A在案件中不是以提起诉讼的原告身份,也不是被诉的被告身份,而是基于一定利害关系参与到诉讼中,那么A可能是第三人。由于没有明确的案件背景信息,通常情况下,原告是发起诉讼的一方,被告是被诉的一方,第三人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而参与诉讼的人。如果存在一方主动起诉,起诉方为原告,被起诉方为被告,而有另外一方与案件结果存在某种关联但并非直接的诉讼对立关系,则该方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