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湖北省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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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5-06-27
总字数:约6.81千字
文档摘要

湖北省公共卫生关心效劳员职业技能评价标准

〔试行〕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公共卫生关心效劳员

职业编码

4-14-04-00

职业定义

指从事防疫、消杀和公共卫生治理等公共卫生关心效劳工作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

公共卫生关心效劳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作业,常温。

职业力量特征

具备肯定的公共卫生学问及力量;有较强的观看和理解、表达和沟通,信息的猎取、处理和使用,协调、治理及学习的力量;身体安康。

一般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及以上。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