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115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文与一般性文章不同,其主要区别是()
A.公文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
B.公文形成的条件是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
C.公文是具有法定效用与规范格式的文件
D.公文是办理公务的重要工具之一
【答案】:C
【解析】公文与一般性文章存在多方面差异。从形成主体看,公文由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形成,一般性文章的创作主体可以是任何个人或团体,所以形成主体是两者区别之一。从形成条件来说,公文是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形成,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背景,一般性文章的创作条件更为宽泛自由,不受此限制,这也是区别体现。就文件特性而言,公文具有法定效用与规范格式,其法定效用使其在公务活动中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规范格式保证了公文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一般性文章则无需具备这些特性。从用途方面,公文是办理公务的重要工具之一,用于传达政策、请示工作、报告情况等公务事务,一般性文章的用途则更为多样化,可用于文学创作、情感抒发、知识传播等。综上所述,这几个方面都体现了公文与一般性文章的主要区别。
2、公共政策执行需付诸实际行动并开展具体操作,要通过一系列具体步骤和实际举措来落实政策,这体现了公共政策执行的()。
A.时效性
B.强制性
C.务实性
D.灵活性
【答案】:C
【解析】公共政策执行强调要付诸实际行动和操作,通过具体步骤或实际行动来落实政策,这突出了执行过程注重实际、脚踏实地去做的特点。务实性就是指讲究实际、实事求是,注重实际效果和可操作性,与题目中描述的需要具体落实的特征相契合。时效性强调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政策执行,以达到及时的效果;强制性侧重于执行过程中依靠权威和力量迫使相关主体遵循政策;灵活性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所以题目体现的是公共政策执行的务实性。
3、“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这种观点是()。
A.强调认识对实践的作用
B.强调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作用
C.认为认识可以脱离实践
D.认为实践可以脱离认识
【答案】:B
【解析】这句话意思是听取言论一定要责求它的实际用途,观察行为一定要寻求它的实际功效,强调了实际功效、实际用途的重要性,也就是强调了实践的作用。它体现的是要以实践的效果来检验言论和行为是否正确,即强调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作用。而强调认识对实践的作用侧重于认识指导实践的层面;认为认识可以脱离实践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认识来源于实践相违背;认为实践可以脱离认识也不符合实践和认识相互依存的关系,实践需要认识的指导。所以这句话体现的是强调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作用。
4、邵某在某公司石场内驾驶小货车运输石料,准备装载第四车时,倒车过程中未留意车后情况,将在石场内通行的唐某撞倒并碾压致死。本案中,邵某的行为构成()。
A.危险驾驶罪
B.交通肇事罪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结合邵某的行为进行分析。首先,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在本题中,邵某的行为并非上述危险驾驶罪所规定的情形,因此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其次,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发生范围主要是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也就是允许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的地方,如道路、公路等。而本案发生在公司石场内,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所以邵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然后,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邵某是在倒车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车后情况导致唐某死亡,并非主观上具有故意杀害唐某的意图,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最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邵某在倒车时应当预见到不注意观察车后情况可能会发生危害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最终导致唐某被撞倒并碾压致死,其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上,邵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5、行政公文发文处理是行政机关日常必须做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办公部门处理行政公文不可或缺的工作内容,发文处理的首要任务是对行政公文进行()。
A.管理
B.办理
C.传递
D.撰制
【答案】:D
【解析】发文处理的一般过程包括:第一阶段,文稿的形成,包括拟稿(撰拟公文文稿)、会商、核稿、签发。公文的撰制是发文处理的首要任务。第二阶段,公文的制作,即注发、缮印、用印或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