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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聘教师56人(第一批)笔试模拟试题附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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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7
总字数:约2.87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聘教师56人(第一批)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夏季雷电多发,以下关于防雷电办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A.关闭家用电器,拔掉电源

B.减少固定电话和手机的使用

C.在户外空旷场地不宜打伞

D.不宜紧闭门窗

【答案】:D

【解析】本题是关于夏季防雷电办法正误判断的题目。在夏季雷电多发时,为避免雷电可能带来的危害,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范措施。关闭家用电器并拔掉电源,可防止雷电电流通过电源线进入电器,引发电器损坏甚至火灾等事故,所以这是正确的防雷电方法。减少固定电话和手机的使用也是合理的,因为雷电可能会通过电话线或电磁波干扰对设备及使用者造成影响。在户外空旷场地不宜打伞,因为伞尖容易成为雷电的引雷点,增加被雷击的风险,这同样是正确的防雷电做法。而紧闭门窗是防雷电的正确举措。紧闭门窗可以防止雷电产生的强大气流和侧击雷进入室内,减少对室内人员和物品的损害。所以“不宜紧闭门窗”的表述是错误的。

2、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是指()。

A.从感性认识到实践

B.从认识到实践

C.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D.从再实践到再认识

【答案】:C

【解析】认识过程包含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它使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从表面现象深入到本质和规律。而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则是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这是因为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感性认识只是认识的初级阶段,不能直接有效地指导实践;仅仅说从认识到实践表述不够准确,因为认识包含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必须是经过加工整理、揭示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回到实践才有实际意义;从再实践到再认识是认识发展的总规律中不断循环往复的环节,并非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所以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是指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3、某贫困乡的土壤和气候条件适宜种植优质蜜薯,然而当地市场规模较小,种植户的收益难以得到保障。为了打破这一困境,种植户们成立了专业合作社,依照绿色食品的标准进行统一种植和管理,并注册了商标。通过借助电商平台,他们将蜜薯等生态农产品以优质优价的方式销售到全国各地,最终逐步实现了脱贫。这表明()。

A.商品使用价值提高是其价值提升的决定因素

B.组成专业合作社是农户脱贫的重要前提

C.电商平台是实现商品使用价值的重要途径

D.扩大市场范围有助于改善商品的供求关系

【答案】:D

【解析】商品价值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非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提高并非价值提升的决定因素。农户脱贫受多种因素影响,组成专业合作社只是途径之一,并非重要前提。电商平台是商品销售的渠道,实现商品价值的重要途径,而非使用价值。在本题中,当地原本市场狭小,种植户收益难保证,借助电商平台将蜜薯等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扩大了市场范围,使得商品的供求关系得到改善,种植户逐步实现脱贫。所以该题表明扩大市场范围有助于改善商品的供求关系。

4、公文加盖印章时,应做到()。

A.上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

B.既压正文,又压成文日期

C.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

D.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

【答案】:C

【解析】公文加盖印章时,正确的做法是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印章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若上压正文会影响正文内容的清晰展示;若不压成文日期则不符合规范要求,难以体现公文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既压正文又压成文日期会使公文布局混乱,影响公文的整体美观和规范性;上不压正文下也不压成文日期无法明确公文的生效时间和责任主体。因此,要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

5、根据上述案例,张某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如何定性()。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犯罪既遂

【答案】:C

【解析】本题需依据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预备和犯罪既遂的定义,结合案例中张某的具体行为来进行法律定性判断。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也就是说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为客观上存在的阻碍因素,导致犯罪目的未能实现。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强调行为人主观上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并停止犯罪行为,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这个阶段,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具体的犯罪实行行为,只是为犯罪的实施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行为已经完成,犯罪目的已经达到。需根据案例中张某行为所处的阶段、是否完成犯罪以及未完成犯罪的原因等情况来判断。若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