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莆田市城厢区中小学招聘新任教师50人方案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王某在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前,打算让李某替自己参加考试,李某表示:“考试作弊已经被纳入刑法,我不能答应你的请求,你还是自己去参加考试吧。”李某拒绝代考的这一行为体现了法的哪项作用()。
A.强制作用
B.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预测作用
【答案】:B
【解析】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在本题中,李某知晓考试作弊入刑这一法律规定后,引导自己作出拒绝代考的行为,体现了法对本人行为的指引作用。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其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本题中并未涉及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所以没有体现法的强制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其对象是他人的行为。本题主要是李某对自己行为的选择,并非对他人行为的评判,所以没有体现法的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其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本题没有涉及到对人们相互行为的预先估计内容,所以没有体现法的预测作用。综上,李某拒绝代考的行为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2、民事主体具有多样性,一般情况下,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民事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法人
C.胎儿
D.合伙组织
【答案】:C
【解析】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国家机关属于机关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合伙组织属于非法人组织,它们一般情况下都能够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而胎儿在一般情况下,其民事权利能力是附条件的,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胎儿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民事主体。因此本题应选择胎儿。
3、明代名臣于谦曾写下《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诗中“烈火焚烧若等闲”描写的是()
A.生石灰变成熟石灰的过程
B.利用石灰石生产生石灰的过程
C.石灰浆固化的过程
D.熟石灰改良酸性土壤的过程
【答案】:B
【解析】《石灰吟》中“烈火焚烧若等闲”指石灰石高温煅烧分解为生石灰和二氧化碳,即利用石灰石生产生石灰的过程,并非生石灰变熟石灰、石灰浆固化或熟石灰改良酸性土壤过程。
4、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
A.怎样生产
B.生产什么,生产多少
C.为谁生产
D.以上都包括
【答案】:D
【解析】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涵盖了生产、分配等多个关键方面。生产方面包括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生产什么以及生产多少,这涉及到资源在不同产品和服务之间的分配选择,要根据消费者需求、市场状况等因素来决定生产哪些商品和服务以及生产的数量;二是怎样生产,即采用何种生产方式和技术手段来进行生产,不同的生产方式会影响生产效率、成本等。分配方面也有一个基本问题,即产品和服务为谁生产,也就是如何将生产出来的成果在不同的社会群体和个人之间进行分配。所以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包括了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以及为谁生产,答案应选择包含所有这些内容的选项。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措施的是()。
A.罚款
B.警告
C.彳丁政拘留
D.拘役
【答案】:D
【解析】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警告、行政拘留等。拘役是刑罚中主刑的一种,并非行政处罚措施,所以不属于行政处罚措施的是拘役。
6、发酵工程指的是运用现代工程技术方法,借助微生物的特定功能,为人类制造有用产品,或者直接将微生物应用于工业生产流程的一项新技术,发酵工程也叫()。
A.制酸工程
B.微生物工程
C.生物工程
D.生物高分子工程
【答案】:B
【解析】发酵工程是采用现代工程技术手段,利用微生物特定功能为人类生产有用产品或直接将微生物应用于工业生产过程的新技术,它也被称作微生物工程。制酸工程主要聚焦于酸类物质的制备过程,与发酵工程利用微生物特定功能生产产品这一核心特点并不完全契合。生物工程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涵盖了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等多个分支领域,发酵工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所以不能简单将二者等同。生物高分子工程主要围绕生物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与发酵工程利用微生物进行生产的本质有较大区别。因此,该题正确答案是微生物工程。
7、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警察在下班后殴打他人
B.城建机关对违反城市建设规划的公安机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