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怀化市江华县招聘社区工作者6人告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信用按照行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消费信用,以下属于银行信用的是()。
A.某商场向某学生提供额度为2000元的赊销业务
B.某银行向某老师提供50万元的经济适用房贷款
C.某建材商为购买建材向一家钢厂预付200万元的货款
D.某银行向某企业提供1000万元的贷款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银行信用的定义来分析各个选项。银行信用是指以银行为中介,以存款等方式筹集货币资金,以贷款方式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某商场向某学生提供额度为2000元的赊销业务,这是商业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的信用,属于消费信用,并非以银行为中介,不符合银行信用的定义。某银行向某老师提供50万元的经济适用房贷款,虽然是银行提供的贷款,但这是面向个人的住房消费贷款,属于消费信用的范畴,并非典型意义上银行对企业等经济主体提供的用于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金支持的银行信用。某建材商为购买建材向一家钢厂预付200万元的货款,这是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以预付货款等方式提供的信用,属于商业信用,不是银行信用。某银行向某企业提供1000万元的贷款,是以银行为中介,将筹集的资金贷给企业,符合银行信用以银行为中介向企业提供资金的定义。综上所述,属于银行信用的是某银行向某企业提供1000万元的贷款。
2、在与病人交流时,应做到()语言、安慰性语言、解释性语言。
A.尊重性
B.敬重
C.命令
D.崇拜
【答案】:A
【解析】该题目考查与病人交流时语言的恰当类型。与病人交流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体现对病人的关怀、尊重等。“尊重性语言”符合与病人交流应秉持尊重病人人格、权利等原则,能够体现对病人的尊重,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氛围,合适运用于与病人交流中。“敬重”是一个名词,并非语言类型,不能作为与病人交流的语言类别,不恰当。“命令”语言带有强制、不容置疑的意味,用于与病人交流,会让病人感到不被尊重、有压迫感,不利于良好医患关系的建立,不合适。“崇拜”通常是对某人的才能、成就等极其钦佩,用在医患交流场景中不恰当,医患之间更强调相互尊重、理解等,而非崇拜。因此正确答案应选择体现尊重的语言类型。
3、下列有关指示与命令、决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命令、决定要求下级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B.命令、决定多是原则性部署
C.指示的使用范围比命令更广
D.指示只能由国家行政领导机关使用
【答案】:D
【解析】命令、决定通常具有强制性,要求下级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命令和决定一般是针对具体事项作出的明确规定和要求,并非多是原则性部署,原则性部署通常更符合指示的特点。指示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其使用范围比命令更广。指示并非只能由国家行政领导机关使用,其他一些组织等在合适情况下也可能使用。所以错误的说法是任务中提到的部分选项描述。
4、甲和乙相约逛街游玩,途中两人因选择行走线路发生争执,争执中甲推了乙一把,乙倒地后后脑勺恰好磕到街边台阶上,导致乙头部出血且昏迷不醒,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甲的这一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构应故意杀人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
D.属于意外事件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意外事件的定义,结合题目中甲的行为进行分析。首先,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在本题中,甲与乙只是因选择行走线路发生争执,甲推乙一把的行为并非基于非法剥夺乙生命的故意,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其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甲在与乙争执过程中推了乙一把,甲应当预见自己推搡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乙摔倒受伤甚至出现更严重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最终导致乙头部磕到台阶经抢救无效死亡,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再次,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本题中甲推乙的行为并非是出于故意损害乙身体健康的目的,更多是在争执中的冲动行为,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后,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在本题中,甲作为一个正常人,应当能够预见到推搡他人可能会使他人摔倒受伤,不属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以不属于意外事件。综上,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5、联合行文时,各个机关都需要加盖印章,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主办机关印章在前
B.其他机关印章在前
C.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