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河源柏埔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司法部关于修改公证程序规则的决定》已经2020年9月27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主要说明司法部在行使()。
A.审议权
B.决定权
C.立法权
D.监督权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对不同权力的理解和区分。审议权通常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司法部并不具有审议权。决定权一般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这里司法部公布修改规则的决定并非是在行使决定权。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司法部审议通过并公布《关于修改公证程序规则的决定》,对《公证程序规则》进行修改,这属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在行使立法权。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国家机关也有监督相关对象的权力等,司法部此次行为并非是在行使监督权。所以答案是立法权。
2、自17世纪以来,也许是受到理性精神的鼓舞和科学进步的鼓励,人类思想长期处在逻辑形式主义和科学唯理主义的密云中。到了20世纪上半叶的逻辑实证主义那里,这种思想发展成为一种极端;只有符合逻辑的、可验证的知识才是人类的唯一选择,凡不能由逻辑与实证加以检验的知识都是空想,没有意义。根据上述观点,下列不属于“空想”的是()
A.法学
B.几何学
C.伦理学
D.政治学
【答案】:B
【解析】题干认为不能由逻辑与实证检验的知识是空想。几何学是符合逻辑、可验证的知识,而法学、伦理学、政治学较难用逻辑与实证检验,所以不属于“空想”的是几何学。
3、以下不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是()。
A.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B.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
C.婚前个人购买的财产
D.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经营取得的收益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判断各选项是否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体现了遗嘱人的意愿,该财产具有特定指向性,仅归属夫或妻一方,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是对该方身体受伤的补偿,用于保障其因受伤后的生活和治疗等需求,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与该方个人相关,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购买的财产,是在结婚前个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其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具有明显的个人属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经营取得的收益,虽然财产初始为婚前个人所有,但该收益是在婚后通过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产生的,体现了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劳动和付出,因此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综上,答案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经营取得的收益。
4、小王在其十八岁生日宴上,其祖父将祖传的两把太师椅赠与小王,并约定小王不得将太师椅转让给他人,否则将收回椅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祖孙二人的协议无效,小王不能取得太师椅的所有权
B.祖孙二人的协议无效,小王能够取得太师椅的所有权
C.祖孙二人的协议是附期限的合同,小王不能取得太师椅的所有权
D.祖孙二人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小王能够取得太师椅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首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题中,小王祖父将祖传的两把太师椅赠与小王,小王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成立且生效。对于赠与协议中约定小王不得将太师椅转让给他人,否则将收回椅子这一内容。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本题中“不得转让给他人”这一内容不是确定会到来的期限,而是一个不确定是否会发生的条件,所以该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小王基于有效的赠与合同取得了太师椅的所有权,虽然赠与协议附了条件,但并不影响其取得所有权。因此该协议有效,小王能够取得太师椅的所有权。
5、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为()。
A.3年
B.4年
C.5年
D.10年
【答案】:C
【解析】人大任期为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同样也是五年。任期5年能够保证各级人大代表有相对稳定的时间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制定和推动实施符合长远发展需求的政策和规划,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为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民主支撑,也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