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聘25人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丢失了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这首在西方流传的民谣说明的哲学原理是()。
A.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B.真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C.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D.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对哲学原理的理解和运用。题干中描述了一个由“丢失一个钉子”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导致“亡了一个帝国”的过程。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强调规律是客观存在且普遍适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主要侧重于规律本身的性质和作用,而题干并非重点阐述规律,所以该原理不符合题意。真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是指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过程,与题干所呈现的内容没有直接关联。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体现在整体由部分构成,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在本题中,“钉子”作为帝国这个整体中的一个部分,它的缺失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导致整个帝国的灭亡,充分体现了部分对整体的影响,符合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的原理。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强调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题干中并没有明显体现出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这一过程。综上,这首民谣说明的哲学原理是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2、()作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定,这标志着长达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终结。
A.十八届三中全会
B.十八届四中全会
C.十八届五中全会
D.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答案】:C
【解析】该题考查的是对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相关会议的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主要对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并非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与生育政策的调整无关。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标志着长达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结束。“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主要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规划,重点不在于生育政策的决策。因此正确答案为十八届五中全会。
3、一位新同事进行自我介绍时表示,自己的姓氏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的名称相同。请问他姓()。
A.秦
B.夏
C.宋
D.唐
【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对应的名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是夏朝,它是中国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世袭制朝代。因此,这位新同事姓夏。虽然秦、宋、唐都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朝代,但它们并非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宋分为北宋和南宋,是一个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朝代;唐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朝代之一,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所以正确答案为夏。
4、下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7岁的小王将父亲的高级相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店
B.小红的父亲将小红关押在房间内数日,逼迫其答应嫁给了小王
C.小冯趁小朱家中急用钱,说服小朱将家中名画低价卖给自己
D.小张将500万元的合同价款打印成了500元,并与对方签订了合同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来逐一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7岁的小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将父亲的高级相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二手店这一行为,因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小红的父亲将小红关押在房间内数日,逼迫其答应嫁给小王,小红是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小冯趁小朱家中急用钱,说服小朱将家中名画低价卖给自己,此行为属于显失公平,小朱作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这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小张将500万元的合同价款打印成了500元并与对方签订合同,是因为自身的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