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柳州市工人医院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招聘(43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人们常说“计划不如变化快”,但计划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变化,那么一般来说,计划始于()。
A.目标确立
B.计划审定
C.机会估量
D.问题识别
【答案】:C
【解析】计划工作是一个科学的逻辑过程。一般来说,机会估量是计划工作的起点,它要在实际的计划工作之前就着手进行。在进行计划时,需要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机会进行初步的分析和评估,判断组织所具备的优势、面临的劣势以及可能遇到的机会和威胁等,从而为后续的计划制定提供基础。目标确立是在机会估量之后进一步明确的内容,它依据对机会的估量来确定组织要达成的方向;计划审定是计划制定完成后的审核环节;问题识别虽然也是管理中的重要步骤,但并非计划工作的起始点。所以计划始于机会估量。
2、某工地经理拖欠周某工资十余万元长达一年时间,周某多次讨要均未成功。随后,周某打算绑架该经理19岁的儿子李某,以此来讨要工资。在绑架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李某在情急之下将酒瓶砸向周某头部,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针对李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暴力犯罪
B.故意杀人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杀人、暴力犯罪等概念,结合题目中李某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在本题中,周某为讨要工资绑架李某,绑架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李某面对周某的绑架行为,在发生激烈身体冲突时,情急之下将酒瓶砸向周某头部的行为,是为了制止周某正在进行的绑架这一不法侵害。并且,在当时的情况下,李某的行为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为绑架行为严重危及李某的人身安全,李某采取的反击行为在合理的防卫限度内。因此,李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3、xxx大学欲向全校师生宣布袁某等六名同学期末考试违纪情况,宜用()。
A.通知
B.通告
C.公告
D.通报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不同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首先明确各公文文种的用途:-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主要是用于告知具体的工作安排、要求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一般是针对一定区域内的公众,告知一些需要遵守或知晓的规则、事项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常是具有重大影响力、面向广泛受众的事项。-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用于使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某一事件或情况的性质、原因、后果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然后分析题目,xxx大学要向全校师生宣布袁某等六名同学期末考试违纪情况,这是对学生错误行为的公布,目的是让全校师生了解并从中吸取教训,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而通报的用途正是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所以这种情况宜用通报。
4、杨某为孤寡老人,近10年来一直由保姆林某照顾。杨某与林某签订协议,若林某能持续照顾扶养杨某直至其死亡,杨某死后所留财产将归林某所有。则该协议属于()。
A.劳动协议
B.遗嘱
C.赠与合同
D.遗赠扶养协议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类协议、合同及遗嘱的定义和特征来判断该协议的类型。劳动协议通常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协议,主要涉及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劳动相关事项。本题中杨某与林某签订的协议并非围绕劳动权利义务,而是关于扶养与财产归属的约定,并非劳动协议。遗嘱是指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受遗赠人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即成立。而本题中协议是杨某与林某双方签订的,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不符合遗嘱的单方法律行为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一般是无偿的,不要求受赠人承担相应的义务。在本题协议中,林某需要一直照顾扶养杨某直至其死亡,并非无偿获得财产,所以不属于赠与合同。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题中杨某是孤寡老人,林某为保姆,属于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林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