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事故重点要求
2025年2月
目录
TOC\o1-3\h\u268971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402基本要求 2
247193电池的要求 5
185644电池预制舱的要求 6
180875电池管理系统的要求 7
54826变流器及其它设备要求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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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系统电化学储能安全性,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功率为500千瓦及以上且容量为500千瓦时及以上的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防火管理工作。其他功率及容量等级、其他技术路线的储能电站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1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1048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GB/T42288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4717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GB/T36276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GB31247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34131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GB/T34120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
GB/T36549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指标及评价
T/CEC373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
2基本要求
2.1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治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2消防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使用。
2.3电化学储能电站防火设计应符合《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T51048、《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42288等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4除锂离子电池厂房以外的建筑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2.5电化学储能电站站址不应贴邻或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应设置在具有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不应设置在重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
2.6锂离子电池设备间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设置在有人居住或活动的建筑物内部或其地下空间。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应单层布置。
2.7锂离子电池设备布置宜分区布置,单层电池厂房单个电池室额定能量不宜超过30MWh。屋外电池预制舱(柜)布置分区内储能系统额定能量不宜超过50MWh,相邻分区的间距不应小于10m。当间距不能满足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的防火墙,防火墙应超出设备外轮廓1m。
2.8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内应设置防爆型通风系统,排风口至少上下各1处,每分钟总排风量应不小于设备间容积(可按照扣除电池等设备体积后的净空间计算),合理设置进风口、排风口位置,严禁产生气流短路。通风系统应处于自动运行状态。
2.9电化学储能电站电池预制舱、PCS设备舱、电气设备间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116的相关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GB4717的规定。
2.10电化学储能电站宜具备火灾早期预警功能,可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可燃气体探测设备、火灾报警系统等设备,实现电站的火灾监控预警。
2.11新(改扩)建大于30MW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电池设备间内应设置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灭火系统应满足扑灭模块级电池明火且24h不复燃的要求,系统类型、流量、压力等技术参数应经国家授权的机构实施模块级电池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
2.12电化学储能电站应选用阻燃电缆,电缆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GB31247规定的B1级。电站的设备间、隔墙、电池架、隔板等管线开孔部位和电缆进出口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密。设备间(舱)的通风口、孔洞、门、电缆沟等与室外相通部位,应设置防止雨雪、风沙、小动物进入的设施。
2.13电化学储能电站道路宜布置成环形,站内环形消防通道路面宽度宜为4m。
2.14电化学储能电站应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并应满足计算机监控系统、消防等重要负荷供电的要求。交流不间断电源宜采用站用直流系统供电,供电时间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