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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核设施全面安全检查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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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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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重点及依据

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查的法规基准为核电厂选址安全规定

〔HAF101〕、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并承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公布的配套安全导则。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一、厂址选址过程中所评估的外部大事的适当性;在分析此次日本地震海啸造成福岛核电站泄露事故经

验教训的根底上,结合厂址区域主要极端自然大事的特点,特别是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次生灾难,对核设施选址过程中所评估的外部大事的适宜性进展安全评估与复核,评估重点为核电厂厂址的防洪设计基准和抗震设计基准。

复核评估依据的法规标准,包括现行核安全法规标准同时参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