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印章管理制度.docx
文件大小:15.59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6-27
总字数:约2.46千字
文档摘要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单位印章管理,保障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严肃性,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因印章管理不善引发纠纷和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正式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专用章等,以及使用上述印章的所有人员和相关业务场景。同时,适用于与印章管理相关的外部合作单位和个人在涉及本单位印章使用时的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专人负责原则:每枚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明确保管责任,确保印章使用全程可追溯。

严格审批原则:印章使用需经严格的审批流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严禁越权用印。

规范使用原则:严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使用印章,不得超范围、超权限使用印章。

安全保密原则:加强印章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印章被盗用、滥用或泄露相关信息。

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印章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印章分类与用途

第四条印章分类

单位公章:是单位对外行使权力、承担义务的法定标志,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法人章:代表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和签字效力,通常用于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文件和业务。

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收支结算、银行账户业务等财务相关工作。

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部门专用章:用于各部门内部业务往来、文件签署等,仅在部门职责范围内有效。

第五条印章用途

单位公章:用于单位对外正式文件、重要函件、证明材料、报表等的签署,以及其他需要以单位名义进行的活动。

法人章:与单位公章配合使用于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或单独用于特定的法律文件和业务操作,如银行开户、贷款等。

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凭证、发票、支票、银行结算单据等财务资料的盖章,以及与财务相关的各类报表和文件。

合同专用章:仅用于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单位权益。

部门专用章:用于部门内部工作联系、通知、报告等文件,不得用于对外签订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印章保管

第六条保管人员

单位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重要印章,应由单位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熟悉印章管理规定。

部门专用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名单应报单位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保管要求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专用保险柜或文件柜中,保险柜或文件柜应配备锁具,确保印章的安全。

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将印章带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印章在外出期间的安全。

印章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交予他人保管或使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移交,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交接期间的责任。

印章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印章进行检查,确保印章的完好无损,如发现印章损坏、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章印章使用

第八条使用申请

使用印章前,使用人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印事由、用印文件名称、用印份数、用印日期等信息,并附相关文件资料。

对于重要文件、合同等用印申请,应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如有)审核,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

第九条审批流程

单位公章、法人章的使用,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审批。

财务专用章的使用,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涉及重大财务事项的,还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审批。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需经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如有)审核,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审批。

部门专用章的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使用登记

印章保管人员应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对每次印章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用印日期、用印部门、用印人、审批人、用印事由、用印文件名称、用印份数等信息。

用印人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确保印章使用的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用印要求

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和要求使用印章,不得擅自更改用印内容和范围。

印章应清晰、端正地加盖在文件规定的位置,确保印章的完整性和可识别性。

对于多页文件,应加盖骑缝章,防止文件被篡改或替换。

第五章印章刻制与废止

第十二条印章刻制

单位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印章,应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新印章刻制完成后,应及时在单位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三条印章废止

因单位名称变更、印章损坏、丢失或不再使用等原因,需要废止印章时,应填写《印章废止申请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收回印章,并进行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