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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管理办法(共10篇)
目录
TOC\o1-1\h\u4517篇一、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管理办法 2
22990篇二、大学公务电子邮箱使用管理办法 8
3707篇三、大学短期外聘高水平师资管理暂行办法 12
20202篇四、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监督检查办法 15
8298篇五、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8
10480篇六、大学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3
14336篇七、大学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30
29142篇八、大学岗位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35
11381篇九、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41
11433篇十、大学收入分配管理办法 63
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明晰采购权责,细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及学校《关于落实﹤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2年版)﹥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后勤管理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后勤管理处开展物资、服务、工程等采购而进行的全流程行为。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无关的单独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项目。
第三条采购活动遵循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四条采购领导小组是后勤管理处采购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处领导班子成员、物资供应科负责人、综合科负责人以及涉及到本部门采购项目的中心负责人。
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本处各部门年度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决定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审签采购办法和采购合同;传达国家、学校相关采购政策。
第五条物资供应科是后勤管理处采购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据采购领导小组核定的年度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申报、招投标等工作;组织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处理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询问、质疑等事宜;采购活动相关档案资料管理。
第六条后勤管理处各科室(中心)作为物资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编制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负责本部门采购活动的申请、申报、竞价等;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采购工作;会同分管处领导与成交供应商进行价格会商;负责本部门采购物资的质量检测、验收、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招投标评审小组是根据招投标需要而成立的非常设机构,根据项目及采购金额一般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投标项目进行评审及其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等工作。
第八条招投标监审组是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的非常设机构,根据项目一般由学校相关部门或者后勤党总支办公室及后勤处综合科人员组成。
第三章采购流程、项目及其适用政策
第九条采购活动基本流程:物资使用部门编制采购预算(购置计划)→相关部门、领导审核批准→物资供应科组织申报、招投标、采购合同等事宜→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审签采购合同→物资使用部门组织实施采购、验收、入库等事宜——财务报账。
第十条、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经物资使用部门向物资供应科提出申请,处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国资处组织实施采购。
第十一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由物资使用部门向物资供应科提出购置计划,并按学校相关程序报审后由国资处组织实施采购。具体项目见《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
第十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由校医院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定供应商并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对于学校《关于落实财政厅﹤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2年版)﹥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经常性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项目,物资供应科根据物资使用部门的购置计划,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条件或数量,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物资供应科向国资处报批,并按其批准的采购方式和采购规则执行。具体项目包括:
(一)水暖、电、五金土产、建材等维修材料以及劳保、绿化、保洁、床上用品、食堂食材等物资采购项目;
(二)上下水疏通、校园垃圾清运、校医院医疗等服务采购项目;
(三)校园零星土建维修、水暖电维修等工程采购项目。
第十四条不在本章上述第十至十三条之内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项目按以下程序实施采购。
(一)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且在学校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物资使用部门向物资供应科提出购置计划,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物资供应科组织实施招投标采购。
(二)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2万元(含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经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