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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大学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共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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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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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共10篇)

目录

TOC\o1-1\h\u2792篇一、大学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2

8682篇二、大学教学竞赛奖励办法 6

2213篇三、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理赔实施办法 8

24158篇四、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2

22497篇五、大学剧毒和易制毒化学试剂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6

29183篇六、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8

27554篇七、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22

21235篇八、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7

23494篇九、大学校园网站管理办法 34

4776篇十、大学基建处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36

大学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校工程投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基建项目现场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程实际,特制定工程项目现场签证规定如下。

一、工程签证是承包人、发包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工程结算的重要凭证之一,是控制造价和调整工期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

三、工程签证的范围

(一)经济签证的范围

经济签证指在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不同设计变更文件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而事先无法预见,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之一。经济签证可分为工程量签证和工程费用签证两种类型,工程量签证是指明确标注工程量(工日及台班例外),并能提供可靠的工程量计算依据的签证;工程费用签证则是指提供定性描述,往往直接签证费用,其费用构成难以分解。

以下的签证主要为工程量签证:

1.零星工程,指施工图以外的零星工程。

2.隐蔽工程。指工程竣工后,不可见的工程部位,但又需对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进行单独认定的项目,必须办理隐蔽工程签证。

3.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与实际工程数量的差异。

以下签证为工程费用签证

1.零星用工,指与合同范围内无关的用工。如临时发生的搬运费用、拆除费用、卫生清理费用、二次装修和设备安装等需进行签证的用工和机械台班费用等,若遇到特殊情况,可按实际发生时市场用工价格、机械台班价格进行费用确认并进行签证。

2.临时设施增补项目。指由发包人原因或现场场地等原因增加的设施项目,首先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并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签证,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土石方、商品混凝土、施工用水以及各类构件等运输的运距签证。

4.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计文件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中途停建、缓建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6.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7.由于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兼备工程量和工程费用的签证:

1.由于场地狭小等原因,材料、设备发生的二次搬运。

2.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如某土石方工程招标时现场条件可以对土石方爆破并机械化施工,因建设单位原因先行施工了周边的建筑物,导致土石方只能人工开挖、分层爆破,增加了人工、钢板覆盖等费用。

(二)工期签证范围

1.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无法连续施工而延误工期;

2.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返工而使承包人增加作业天数;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或缓建而延误工期。

以上原因不发生在施工进度计划网络上的关键线路中,或经调整优化不影响总进度计划,则最终不签证工期。

四、工程签证主要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事件的简要情况;

2.计量、计价的依据和金额;

3.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或其他当事人)等各方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发包人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五、签证审批权限限额签证

(一)在合同预备金额内,一次签证的经济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程序由项目组现场代表、审计处(组)现场代表联合审批。

(二)在合同预备金限额内,一次签证的经济金额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2000元以下(含2000元),或工期延误在1天以内(含1天),按程序报工程管理科(组)和审计处(组)负责人联合审批。

(三)在合同预备金限额内,一次签证的经济金额在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3000元以下(含3000元),或工期延误在1天以上(不含1天)3天以下(含3天),工程管理科(组)分管处领导和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