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创始股东协议模板.doc
文件大小:25.54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6-27
总字数:约4.42千字
文档摘要

创始股东协议

申明: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您决定或行为支持依据,使用前与律师协商,对此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足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置本协议项下企业,开启本协议项下项目相关事宜,依据中国《企业法》、《协议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实施。

第一条企业及项目概况

1.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础信息情况,以企业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要求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百分比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法、认缴注册资本、股权百分比分配以下:

甲方:以现金方法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企业%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法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企业%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法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企业%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她出资形式出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定、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企业章程约定,按时推行出资义务,不然,其股权百分比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企业注册资本金百分比。

2.4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企业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百分比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则其股权百分比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企业注册资金百分比。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百分比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置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由全体股东按股权百分比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关键负责。

乙方:出任,关键负责。

丙方:出任,关键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专业事务,企业实施“专业负责制”标准,由负责股东陈说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它股东无反对意见,则由负责股东实施;如其它股东均不一样意,企业CEO仍不投反对票,负责股东可继续实施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方案实施后果负担连带责任。

5.2企业重大事项

对于企业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企业利益标准下,由占企业以上表决权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负担

6.1财务管理

企业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尤其是资金收支均需经企业账户,并由企业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私自动用企业资金。。

6.2盈亏分配

企业盈余分配、依企业章程约定。

6.3亏损负担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负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企业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个月成熟%,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股权,仍享受股东分红权、表决权及其她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以壹元价格(如法律就转让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要求,从其要求),将其未成熟股权依其它股东各自持股百分比转让给其它股东:

7.3.1主动从企业离职;

7.3.2因本身原因不能推行职务;

7.3.3因有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竞业严禁义务。

7.4任一股东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造成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参考上述第7.3款实施。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其它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股东,以最近一轮新融资估值%价格,将已成熟股权按其它股东各自股权百分比进行转让。其它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发生该等情形股东,应按企业章程约定推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