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架劳务班组承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之要求,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施工进度及安全,甲方现将铜梁“温莎名苑”18#主体施工防护架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温莎名苑18#楼
二、工程地点:铜梁县学府大道
三、承包性质:外架人工(单项)
四、工程承包内容:主体施工防护架搭、拆;四口五临边防护搭设,(即内防护搭设;维护及拆除由甲方负责);卸料平台安装(每层一次)及拆除;安全通道架子搭设;外墙水平防护搭、拆(水平防护层甲方不得先砌砖后拆架);架子除渣、预理环制作由甲方负责。
五、承包面积:按整体楼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六、承包单价:主体防护、内防护、卸料平台、安全通道等四项工作按15元/㎡计算;水平防护按搭设面积(包含栏板)25元/㎡计算;其她协议外工作(钢筋制作房、基桩防护、施工电梯防护、水泥房、搅灰机防护等)按计时工计算,以每工天天260元计算。
七、工程要求:工程合格及进度达成项目部统一要求,争创文明施工工地,听从甲方和项目部安排指挥,做到工完料清以及对材料节省和珍惜。
八、工程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如发生意外事故,费用在贰万元内(含0元)由乙方自行负责,如超出贰万元,除去保险赔付,项目负担,由甲方负责70%,乙方负责30%,乙方所负担金额不超出其工程款15%。
九、付款方法:中途付款百分比同其她班组,其次主体封顶十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70%工程进度款,余款在乙方外防护架拆除一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其同协商处理或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外架班组承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方现将“北国风光”13#主体施工防护架搭设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铜梁县北国风光13#楼
二、工程地点:铜梁北门(原罐头厂)
三、工程承包内容:主体工程防护架搭、拆;四口五临边防护搭设;卸料平台安装与提升每层限一次;外墙水平防护大棚一层搭、拆(水平防护层甲方不得先砌砖后拆架或搭吊拆除材料由甲方转运);安全通道及临时施工爬梯搭设。
四、承包面积:按该栋楼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五、承包单价:以上工作内容劳务费按14.5元/㎡计算;施工电梯防护、看房通道、水泥房、搅灰机等其她防护按计时工计算,以每工天天260元计算或与现场工人直接商议。
六、工程要求:工程合格及进度达成项目部统一要求、争创文明施工工地,听从甲方和项目部安排指挥,做到工完料清以及对材料节省和珍惜。
七、工程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费用在伍仟元之内(含5000元)由乙方自己负责,如超出伍仟元,除去保险赔付,项目负担,由甲方负责70%,乙方负责30%(乙方最高负担乙方工程款10%)。
八、付款方法:中途付款百分比同其她班组,其次主体封顶十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80%工程进度款,余款在乙方外防护架拆除(水平防护)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或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主体工程防护架分包协议
发包方:重庆巴洲建设(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铜梁县鼎鑫建筑设备租赁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建筑法》和《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部门法津、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老实守信标准,甲方同意将该工程以承包方法给乙方实施,甲方对工程实施跟踪管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实施。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