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单招《语文》考试历年机考真题集含答案详解(黄金题型).docx
文件大小:34.86 KB
总页数:20 页
更新时间:2025-06-27
总字数:约1.26万字
文档摘要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单招《语文》考试历年机考真题集

考试时间:90分钟;命题人:教研组

考生注意:

1、本卷分第I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班级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上

3、答案必须写在试卷各个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的位置,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准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

第I卷(选择题80分)

一、单选题(30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60分)

1、下列各项中前后两句句式一致的一项是()

A.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而耻学于师

B.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C.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马之千里者

D.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答案:A

解析:这道题考查句式的判断。A选项“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和“而耻学于师”都是状语后置句。B选项前者为判断句,后者为陈述句。C选项前者为判断句,后者为定语后置句。D选项前者为判断句,后者为定语后置句。所以答案是A选项。

2、以下读音相同的一项是()

A.分别/别扭

B.房舍/舍弃

C.熟谙/谙习

D.人参/参加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对字词读音的掌握。“分别”读音不同,“别扭”的“别”读biè;“房舍”的“舍”读shè,“舍弃”的“舍”读shě;“熟谙”和“谙习”中“谙”都读ān。所以读音相同的一项是C选项。

3、下列各句中,加【】熟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有些人自己只是【半瓶醋】,却总爱在别人面前指手划脚,炫耀自己。

B.张老师看到课堂上气氛有些沉闷,不断【点火】,同学们的积极性很快被激发起来了。

C.巴以局势日益紧张,鲍威尔紧急飞赴中东斡旋,敦促双方执行中东路线图计划,布莱尔也不断为其【敲边鼓】。

D.《宋词欣赏》课上,小赵听到小高说宋词不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的话题,马上反驳说:“我们可以【换汤不换药】,用词的形式来写新时代的生活嘛。”

答案:A

解析:这道题考查对熟语含义及用法的理解。“半瓶醋”常指对知识或技艺一知半解却喜欢卖弄的人,A选项使用恰当。“点火”指挑起事端,不符合语境。“敲边鼓”指从旁帮腔,这里用得不恰当。“换汤不换药”强调形式改变但本质不变,与语境不符。所以答案是A选项。

4、狗是怎样成为人类朋友的

在与人类的关系上,没有哪种动物能比狗更亲密了。有人认为,这是因为狗一般都比较温顺。但仅仅温顺不足以说明人类为什么喜欢把狗养在家中。羊也很温顺,但是很少有人把它们当宠物喂养。

美国哈佛大学的布赖恩·黑尔认为,狗对人的社会暗示极其敏感,这使得它们能和谐地融入人类社会。大猩猩的智力通常被认为仅次于人类,黑尔博士因此决定通过实验比较一下狗和大猩猩的各种能力,以此验证自己的观点。

他在受试的动物面前摆放两只倒扣的杯子,接着把杯子藏到屏壁后面,在其中一只杯子的下面放了一小块食物,然后把屏壁拿走。受试动物必须选择看哪只杯子的下面放有食物。如果实验者不给任何暗示,这两种动物正确发现食物的比例都是50%,与预期的一样。但是,如果实验者以某种方式暗示哪只杯子下面有食物,狗每次都能正确地找到那只杯子,而大猩猩不论重复多少次这种试验,都无法明白人的暗示。

黑尔博士对此感到满意,因为这至少证明他的观点是正确的。接着他又提出了下一个逻辑问题,即狗对暗示的敏感能力是如何形成的。他提出了三种假说:第一,这种技能是从狗的祖先狼身上遗传下来的。不过实验又证明,在发现食物藏在哪只杯子下面这一点上,狼的能力并不比大猩猩强。第二,这种社会敏感性是狗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学来的。黑尔博士选择那些在狗房里长大且与人类接触极少的狗和爱狗族家里养大的狗进行同样的试验,结果发现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差别。第三,这种对人类暗示的敏感性是后来形成的遗传特性,这种特性是为了使狗进入新的生活环境,与人类共同生活。

在新几内亚岛生活着一种名叫“唱狗”的狗,因为这种狗不会吠叫,只会像人唱歌一样地嚎叫。唱狗的身材与普通的狗一样,而不像狼的身材,这表明它们被驯化过。但是新几内亚的唱狗现在完全是野生的,历史资料证明它们处于这种状态已经长达几千年了。黑尔博士推断,这么长的时间足以使这种动物淘汰掉对它们不再有价值的特性。

黑尔博士这种推断得到了证实。即使那些从小被人驯养的唱狗,也同狼和大猩猩一样无法明白人类的暗示。因此可以下这样的结论:长期的野生环境从唱狗身上夺去了原先赋予它们祖先的能力—像理解同类那样准确理解人类的意图。

(节选自《自然与人》2005年11、12月号)

下列说法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