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儿童医院人才招聘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以下不是请示特点的是()。
A.超前性
B.说明性
C.单一性
D.重陈述
【答案】:D
【解析】该题问的是哪个不是请示的特点。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公文。超前性是请示的特点之一,因为请示是为了在工作开展前获得上级批准,所以具有一定超前性;说明性也是请示特点,要把请示事项的原因、情况等向上级说明;单一性同样是请示特点,请示一般要求“一文一事”;而重陈述是报告的特点,报告侧重于向上级陈述工作情况,而请示主要是请求批准、指示等。所以重陈述不是请示的特点。
2、某日凌晨,醉酒的李某在回家途中遇到一名背包女青年。因其近期刚失业,经济窘迫,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随后,李某尾随女青年至一条僻静小路,见四周无人且光线昏暗,便上前实施抢劫。然而,该女青年擅长擒拿格斗,李某多次尝试均未得逞,反而被打得狼狈不堪,最终落荒而逃。下列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A.李某是在醉酒情况下实施的抢动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
B.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C.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D.女青年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答案】:C
【解析】该题目考查对犯罪形态和相关行为性质的理解。关于醉酒实施犯罪行为,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某虽处于醉酒状态,但其产生了抢劫故意,且实施了尾随、上前抢劫等行为,具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醉酒并非不构成犯罪的理由。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李某是因女青年是擒拿格斗好手,几次抢劫都未能得手,并非主动放弃犯罪,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李某已经开始实施抢劫行为,然而由于女青年具有较强的反抗能力这一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其抢劫未能成功,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女青年面对李某的抢劫行为进行反抗,是为了保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非紧急避险。综上,该题中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3、新文化运动兴起于()。
A.1915年
B.1914年
C.1916年
D.1917年
【答案】:A
【解析】新文化运动是由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蔡元培、钱玄同等一些受过西方教育的人发起的一次“反传统、反孔教、反文言”的思想文化革新、文学革命运动。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后改名《新青年》),新文化运动由此发端。因此,新文化运动兴起于1915年。
4、《几何原本》作为欧洲数学的基础,其作者是()。
A.欧几里得
B.毕达哥拉斯
C.高斯
D.阿基米德
【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几何原本》的作者。《几何原本》是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所著的一部数学巨著,它系统地总结了古代劳动人民和学者们在实践和思考中获得的几何知识,是欧洲数学的基础。毕达哥拉斯是古希腊数学家、哲学家,他最大的贡献是发现了勾股定理。高斯是德国著名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几何学家,有“数学王子”的美誉,他在数论、代数、统计、分析、微分几何等领域都有重大贡献。阿基米德是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百科式科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力学家,享有“力学之父”的美称,他发现了浮力原理、杠杆原理等。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欧几里得。
5、()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发展的企业制度前提,也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得以实现的组织制度形式。
A.合作制经济
B.股份制经济
C.共享制经济
D.公司制经济
【答案】:B
【解析】股份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发展的企业制度前提,更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借以实现的组织制度形式。股份制经济以股份制为组织形式,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将不同性质的资本联合在一起。在股份制企业中,各个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种组织形式使得不同所有制性质的资本能够相互融合,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和组织保障。合作制经济是劳动者之间在自愿互助基础上联合起来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强调劳动者的合作与互助,并非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关键企业制度前提与组织制度形式。目前并没有共享制经济这一广泛认可的、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核心制度前提和组织形式的经济类型。公司制经济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形式,但它侧重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等方面,虽然与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一定关联,但不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和发展的最直接、最关键的企业制度前提和组织制度形式。因此本题应选股份制经济。
6、为支付孩子未来买房费用,小王自孩子出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