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19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住址:湖南省XXXXXXX乡XXX村委会第X村民小组。
被告一:东莞市XXXXXX有限公司,住址:东莞市XX区XX中
心号2B。法定代表人:XX。联系方式:12345。
被告二:XX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XX区XX路XXXXXX
花园X栋B-1410,联系人:XXX,联系方式:12345。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原告XXX与被告一东莞市XXXXXX有限公司解除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二、请求判令被告一东莞市XXXXXX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XX
日起至起诉之日止的经营收益共计X元(截止20XX30日共计3个季
度,每季度收益为X元);支付经营收益计算到回购款项付清为止。
三、请求判令被告一东莞市XXXXXX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三个月收
四、请求判令被告XX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五、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与被告一东莞市XXX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12月
15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转让坐落于东莞市XXXX
村XXXX加州园“XXXX特产购物城”XXX号商铺,原告一次性付款
共计价款X元。同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
约定原告委托被告一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管理,期限自20XX年1215
日起至20XX年12月14日止,无论被告一实际经营情况如何,均足
额向原告支付经营收益,每季度为X元,并约定了付款方式。同时协
议还约定,如果被告一不能按协议按时足额向原告支付经营收益,被
告一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达到30日的,原告有权单方解除
协议,并由被告一向原告赔偿三个月的经营收益。
另外,被告二于同日出具担保函,承诺对被告一在《委托经营管
理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协议后,被告一仅支付了四个季度在之后20XX
年支付了两个季度的收益后一直找各种理由拒绝向原告支付商铺经营
收益,更让人气愤的是被告一在原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商铺抵
XXXX银行,使得原告不但没有获得经营收益,连本应属于自己的商铺
也被抵押,根本无法行使所有权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被告一的行为已经
严重的侵犯了原告的权益,而被告二在被告一违约后一直未督促被告
一履行相应义务,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将两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如所
请。
此致
敬礼
东莞市XXXX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