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公共建筑碳排放监测和核算技术标准》.docx
文件大小:316.97 KB
总页数:44 页
更新时间:2025-06-28
总字数:约2.38万字
文档摘要

MACROBUTTONMTEditEquationSection2SEQMTEqn\r\hSEQMTSec\r1\hSEQMTChap\r4\hICS:91.100.60

CCS:P32

T/YCST

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团体标准

T/YCST00X-202X

公共建筑碳排放监测与核算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ofcarbonemissionmonitoringandaccountingforpublicbuildings

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发布

PAGE3

1总则

1.0.1为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有序推进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工作、规范建筑碳排放核算方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建筑运行阶段的碳排放监测系统建设和建筑碳排放核算。

1.0.3公共建筑碳排放监测系统建设和碳排放核算,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PAGE21

2术语

2.0.1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系统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andcarbonemissionmonitoringsystem

通过在建筑物内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建筑能耗、碳排放等在线监测、数据处理及数据远程传输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2.0.2分类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sorts

按照建筑消耗的主要能源种类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如:水、电、燃气、集中供热、集中供冷、燃油、煤、集中热水、可再生能源等。

2.0.3分项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items

按照建筑消耗的各类能源的主要用途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插座用电及特殊用电等。

2.0.4分项能耗日结数据settleaccountsofthedataof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items

某一分项能耗在一天内的增量和当天采集间隔时间内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

2.0.5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carbonemissionsduringconstructionoperation

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2.0.6建筑碳汇carbonsinkofbuildings

在划定的建筑物项目范围内,绿化、植被从空气中吸收并存储的二氧化碳当量。

2.0.7能耗计量装置meteringdeviceofenergyconsumption

用来度量电、水、燃油、燃气、热(冷)量等建筑能耗的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及辅助设备等的总称。

2.0.8建筑碳排放核算buildingcarbonemissionaccounting

对建筑的活动水平、排放因子等数据进行获取、计算的过程。

2.0.9活动水平数据activitydata

用于核算建筑运行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的基础数据,包括各种燃料的消耗量,购入电力、热力和冷量的数量等

2.0.10核算边界accountingboundary

建筑运行阶段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的范围。

2.0.11碳排放因子carbonemissionfactor

用于量化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耗的活动系数,表示单位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

3基本规定

3.0.1公共建筑应设置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系统。

3.0.2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应以建筑碳排放单元过程为基本单位进行数据采集,以单栋建筑、建筑群为对象核算核查。

3.0.3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核算应确定核算边界,核算边界包括空间边界和时间边界。

3.0.4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核算的空间边界可为单栋建筑,也可为建筑群。建筑群的空间边界应按照以下原则划分:

1当核算建筑群中各建筑的类型、功能相近时,可将该建筑群整体作为空间边界进行核算;

2当核算建筑群中各建筑类型、功能不同,但各建筑不共用能源系统或共用的能源系统可按照建筑类型、功能进行计量时,该建筑群宜按照建筑类型、功能划分空间边界;

3当核算建筑群中各建筑类型、功能不同,共用能源系统且共用的能源系统无法按照建筑类型、功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