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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发喷雾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雾型免洗喷雾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296.3消费品使用通则化妆品通用标签
GB11174液化石油气
GB13042包装容器铁质气雾罐
GB/T13173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
GB/T14449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
GB/T17447气雾剂阀门
GB/T18826工业用1,1.1.2-四氣Z烷(HFC-134a)
GB/T22731日用香精
GB/T25164包装容器铝气雾罐
GB/T37625化妆品检验规则
BB/T0005气雾剂产品的标示、分类及术语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2549一般气雾剂产品的安全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干发喷雾
以有机溶剂、表面活性剂、护理剂、粉体材料等为主要原料,利用产品中的粉末附着在发丝表面,吸附发丝头油使发丝变更净爽蓬松的产品。
4要求
4.1气雾罐、气雾剂阀门
应符合GB13042、GB/T25164和GB/T17447有关规定,并具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方可使用。
4.2剂料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
4.3推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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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GB11174、GB/T18826、GB/T19602的有关规定,且应选取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推进剂,并具有厂家合格证明方可使用。
4.4产品外观
图文清晰、罐体平整、光滑,无明显疤痕、变型、锈斑,印刷主要部位无明显划伤和污迹。
4.5感官、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项目
指标要求
颜色
符合样板要求
性状
静置后粉液分层(有溶剂类)
气味
符合样板气味
内压(25℃,MPa)
≤0.8
喷出率(%)
≥90.0
泄漏试验(50℃±2℃,恒温水浴)
在(50±2)℃恒温水浴,5min内冒出气泡不超过5个,5min后没有气泡冒
出为合格。
耐热性能
(40±2)℃,24h恢复至室温能正常使用
耐寒性能
24h恢复至室温能正常使用
4.6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项目
指标要求
菌落总数/(CFU/g)
≤1000(成人产品)或≤500(儿童产品)
霉菌和酵母细菌总数/(CFU/g)
≤100
耐热大肠菌群/g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g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
不得检出
汞(以Hg计)/(mg/kg)
≤1
砷(以As计)/(mg/kg)
≤2
铅(以Pb计)/(mg/kg)
≤10
镉/(mg/kg)
≤5
甲醇/(mg/kg)
≤2000【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需测甲醇】
二噁垸/me/ke)
≤30(配方中含有乙氧基结构原料的产品需加测)
苯(mg/kg)
≤2
游离甲醛
配方中使用【使用含甲醛释放体的原料需加测】
石棉
不得检出【配方中有使用滑石粉的需检测】
4.7功效要求
可根据产品特性选择相应功效宣称,应符合表2的规定。如有其他功效宣称,应符合《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要求。
项目
要求
温和无刺激
应符合T/GDCA036中“无刺激”的要求
溶剂无残留
应对苯、乙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异丙苯、间、对二甲苯进行检测,要求为“未检出”
控油
应符合T/GDCA054中“具有控油功效”的要求
敏感肌适用
应符合T/GDCA029中“适用敏感皮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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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净含量偏差
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5试验方法
5.1颜色、性状
5.1.1产品颜色、性状:采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
5.1.2剂液颜色、性状:按产品使用方法喷出试样,气体散尽后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2气味
按产品使用方法喷于闻香纸上,间歇嗅之,鉴别其气味是否符合规定之香型。
5.3内压
按GB/T14449中5.5.1规定进行测定。
5.4喷出率
按GB/T14449中5.3.6规定进行测定。
5.5泄漏试验
按QB2549中4.4的规定进行测定。
5.6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