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教体系统新教师招聘65人(三)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此时张某得知事情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遗失物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而判断张某对不同主体是否有返还手表的请求权。首先,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此时手表属于遗失物。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李某拾得手表后,将其卖给王某,李某属于无权处分。之后王某又将手表卖给郑某,郑某将手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对于拾得人李某,其拾得遗失物后应返还给权利人张某,但1年后李某已将手表卖给王某,此时手表已不在李某处,张某无法请求李某返还手表。对于王某,虽然王某曾是手表的占有人,但在王某将手表卖给郑某后,王某已不再占有该手表,所以张某也无法请求王某返还手表。对于郑某,其作为现手表的占有人,张某在知道原委后,若自知道之日起二年内,有权请求郑某返还手表。对于朱某,朱某是基于维修合同合法占有该手表,且其不知情,朱某享有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张某不能请求朱某返还手表,而应先解决郑某与朱某之间的维修费用纠纷等问题。综上,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2、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契税法》,该法律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体现了全国人大代表的()。
A.立法权
B.质询权
C.司法权
D.表决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职权。解题关键在于理解各选项所代表的职权含义,并结合题干中会议表决通过法律这一行为进行分析。立法权是指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这是立法机关的职权,而非全国人大代表个人的职权。在本题中,题干强调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在会议中的具体行为表现,并非指立法机关整体的立法权。质询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的权利。但题干中并未涉及人大代表对相关机关工作进行质问的内容,所以与本题情境不符。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通常由司法机关行使,并非全国人大代表的职权。表决权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题干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契税法》,这体现的正是人大代表在会议上行使表决的权利。综上,答案是人大代表行使了表决权。
3、我国政府通过采取多种举措来解决民生问题,并稳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这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是()。
A.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B.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C.实现共同富裕
D.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答案】:C
【解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既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又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其特征包括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能够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而不是根本目标。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不是根本目标。我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解决民生问题,稳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目的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所以答案应是实现共同富裕。
4、下列关于公告和通告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告只起到宣告消息的目的,通告除了告知消息且具有一定约束力
B.公告告知的是一般事项,通告告知的是重要事项
C.公告宣告的范围比通告告知的范围广
D.公告和通告都属于告知性文种
【答案】:B
【解析】此题为关于公告和通告特点的知识考查题。公告通常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