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教师251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3,8,9,0,-25,-72,()。
A.-147
B.-144
C.-132
D.-124
【答案】:A
【解析】先对原数列依次将相邻两项进行后一项减前一项的运算,得到数列:5,1,-9,-25,-47。然后对这个新数列再次进行相邻两项后一项减前一项的运算,得到:-4,-10,-16,-22,此数列是公差为-6的等差数列。根据这个规律来计算所填数字,计算过程为-6加上-22,再加上-47,最后加上-72,结果等于-147,所以所填数字是-147。
2、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旨在为上级机关开展宏观领导提供依据,通常无需受文机关作出批复。这表明报告具有()。
A.语言的陈述性
B.行文的单向性
C.成文的事后性
D.双向的沟通性
【答案】:B
【解析】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这种行文是单向的,即只由下级向上级传递信息,不需要受文机关(上级机关)进行批复。语言的陈述性强调的是报告在表达上以陈述事实为主;成文的事后性指报告通常是在事情发生后撰写;而双向的沟通性与报告不需要受文机关批复这一特点相悖。所以题干体现的是报告行文的单向性。
3、()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
A.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制
C.企业集团
D.跨国公司
【答案】:B
【解析】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公司制。公司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和科学管理结构等优点,能够有效地实现资本的联合与集中,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因此成为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组织形式。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制的一种具体形式;企业集团是由多个企业通过产权关系等联结而成的企业联合体,并非主要典型的组织形式;跨国公司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从事国际化经营活动的企业,也不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组织形式。所以答案是公司制。
4、以下不属于适用命令的是()。
A.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B.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
C.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D.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
【答案】:D
【解析】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属于命令的适用范围。而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通常使用决定这一文种,并非命令的适用情形,所以不属于适用命令的是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
5、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原机关的处理决定在申诉期间()。
A.不再执行
B.继续执行
C.变更执行
D.废止
【答案】:B
【解析】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原机关的处理决定在申诉期间继续执行。这是为了保障行政行为的连续性和权威性,避免因申诉而随意中断行政行为的执行,以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原机关的处理决定在申诉期间不会出现不再执行、变更执行或废止的普遍情况。
6、结婚时,小周与其妻子小赵以书面形式约定,小周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小赵提出孩子随她姓,小周对此坚决反对。此后,二人矛盾逐渐加剧,最终走向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小周私自变卖了该房产,并将所得房款用于商业经营。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小周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B.小赵侵犯了丈夫小周的姓名权
C.变卖前的房产为小周个人财产
D.小周夫妻在家庭中地位不平等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夫妻财产关系、姓名权、夫妻家庭地位等相关法律知识,对各表述逐一分析。婚前小周虽拥有房产,但结婚时他和妻子小赵书面约定该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这意味着该房产的所有权性质发生了改变,由小周的个人婚前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小周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偷偷变卖该房产,并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投资经营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周经商所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本案中,小赵要求孩子姓赵,这是在行使对孩子姓氏的协商权利,并没有侵犯小周的姓名权,姓名权主要涉及对本人姓名的决定、使用等方面,小赵的行为与小周姓名权无关。正如前文所述,结婚时小周和小赵书面约定小周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所以变卖前的房产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小周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本案中,小赵要求孩子姓赵,小周坚决反对,这只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事务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