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春季学期代课教师招聘67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文使用专门用语做结尾,以下选项不适合做公文结尾的是()。
A.上述请求,请予批准
B.此致敬礼
C.本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D.上述报告,如无不妥,请转批
【答案】:B
【解析】在公文结尾时,语言需要规范、庄重且符合公文的性质和用途。“上述请求,请予批准”常用于请求批准事项的公文,表达请求上级批准的意愿;“本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是命令类公文常用的结尾方式,明确生效时间;“上述报告,如无不妥,请转批”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并请求转批的报告类公文。而“此致敬礼”一般是书信等较为私人化、情感化的文体使用的结束语,不适合作为正式公文的结尾。所以不适合做公文结尾的是“此致敬礼”。
2、下列属于正当防卫的一项是()。
A.乙发短信威胁甲说如果不交出100万就绑架甲的儿子,甲假装答应后前往乙家中将乙杀害
B.甲持刀对乙进行抢劫,乙奋起反抗将甲推倒,甲倒地昏迷后,乙捡起刀子将甲捅死
C.甲(男)持刀意欲强奸乙(女),乙假装顺从,乘其不备,拿起剪刀将甲扎成重伤
D.甲为躲过乙向其刺过来的匕首,拿起一台丙的高级收录机抵挡,致使收录机毁坏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对各情形进行逐一分析。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目的正当、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等。第一个情形中,乙虽发短信威胁甲,但甲前往乙家将乙杀害时,乙的不法侵害行为并未正在进行,甲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一要件,不属于正当防卫。第二个情形里,乙在甲倒地昏迷后,此时甲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乙捡起刀子将甲捅死,该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一条件,不属于正当防卫。第三个情景下,甲持刀意欲强奸乙,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乙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假装顺从后乘其不备拿起剪刀将甲扎成重伤,乙的行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属于正当防卫。最后一个情形中,甲为躲过乙刺过来的匕首,拿起丙的高级收录机抵挡致使收录机毁坏,甲的行为是为了避免自己的人身遭受侵害,而损害了第三人丙的财产,这种情况属于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综上,属于正当防卫的是第三个情形。
3、在水果店购买葡萄时,不少人会发现部分葡萄表面存在一层难以洗净的白霜。这层葡萄皮上的白霜实际上是()。
A.农药残留
B.糖醇类物质
C.灰
D.食品色素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对葡萄皮上白霜成分的了解。在水果店中,常能看到葡萄表面有一层难以洗净的白霜。这层白霜并非农药残留,因为如果是农药残留,其在葡萄表面的分布往往是不均匀的,且容易洗掉,而葡萄皮上的白霜分布相对均匀,且很难洗掉,所以该白霜不是农药残留。白霜也不是灰尘,灰尘是外界附着在葡萄表面的,用简单的冲洗等方式相对容易去除,而这层白霜难以洗净,显然不是灰尘。食品色素是人工添加用于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葡萄自身生长过程中自然形成的白霜并非食品色素。实际上,葡萄皮上的白霜是葡萄自身分泌的糖醇类物质,这类物质是植物自然合成的,一般对人体无害,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反映葡萄的新鲜度。综上所述,葡萄皮上的白霜实际上是糖醇类物质。
4、对醉酒滋事的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约束措施,直至其清醒,这是对其实行()的权力形式。
A.命令
B.禁止
C.责问
D.行政强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对不同权力形式概念的理解。解题的关键在于判断公安机关对醉酒滋事的人采取强制约束措施直至其清醒这一行为符合哪种权力形式的定义。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在本题中,公安机关对醉酒滋事的人采取强制约束措施,直至其清醒,目的是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避免醉酒滋事者继续危害社会,这显然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符合行政强制的定义。“命令”通常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重点在于发出指令,要求相对人按照指令行事,而不是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进行强制约束,所以该措施不属于命令的权力形式。“禁止”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某种行为加以限制,使其不得实施某种行为,强调的是对行为的限制,而不是对人身的强制约束,所以此措施并非禁止的权力形式。“责问”主要是指以责备的口气问,侧重于对错误行为进行询问和追究责任,并非一种具有强制力的权力形式,与题干中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约束措施的性质不同。综上,公安机关对醉酒滋事的人采取强制约束措施直至其清醒,这是实行行政强制的权力